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鲲鹏路校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鲲鹏路校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徐开管项【(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鲲鹏路校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1.5质量标准:(略) 2.1.6标段划分:(略) 2.2招标范围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鲲鹏路校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包含站北路西延,长(略)米,红线宽(略)米;金湖路西延,长(略)米,红线宽(略)米。实施道路、管网、路灯、交安工程。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略)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 号文件。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开标方法7.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略) 7.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略).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