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什伦布寺吉康扎仓保护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扎什伦布寺吉康扎仓保护工程(二次)已由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以《关于扎什伦布寺吉康扎仓保护工程(二次)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日行审服概算【(略)】8号批准,招标人为日喀则市文化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出资比例(略)%,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标段划分:(略)
2.4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2.5招标范围:(略)
2.6工期:(略)
2.7工程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文物保护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关注项目:(略)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略)年4 月 4日至(略)年4 月(略) 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8、其他
8.1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略)
8.2本项目执行《关于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企业信用评分投标记分的有关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企业诚信档案。
9联系方式:
9.1招 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 电 话:(略)
9.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 人:(略)
联 系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