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二期项目—彭阳县(略)年人工造林项目监理四标段至监理五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二期项目—彭阳县(略)年人工造林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二期项目—彭阳县(略)年人工造林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彭阳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略)
2.5标段划分:(略)
监理四标段:(略)
监理五标段:(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时起至(略)-(略)-(略)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4.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 “澄清和修改”栏、 “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