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丁苑总体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略)
代理机构:(略)
日 期:(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 (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园丁苑总体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园丁苑总体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项目(项目代码:(略)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规模:(略)
3、招标范围:(略)
4、建设地点:(略)
5、招标编号:(略)
6、资金来源:(略)
7、设计周期:(略) (略) 日历天;
8、质量要求:(略)
9、资格审查方式:(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略)
2、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业绩要求:(略)
5、信誉要求:(略)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7、联合体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链接地址:(略)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2、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4月3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 名 称 | 编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
1.1.4 | 项目名称 | 园丁苑总体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平顶山市叶县叶公大道与盐城路交叉口东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略)%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总体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内容; |
1.3.2 | 设计周期 | 合同签订后 (略) 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略) 2、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业绩要求:(略) 5、信誉要求:(略)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7、联合体要求:(略)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1.(略).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略).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
1.(略).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 |
1.(略) | 分包 | 不允许 |
1.(略)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允许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疏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疏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包括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的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的内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同开标时间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略)小时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略)小时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
3.3.1 | 投标有效期 | (略)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3、递交形式:(略) 3.1投标人打开http:(略)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于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略)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具体详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略)年-(略)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如有) | (略)年1月1日以来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略)年1月1日以来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签章的地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示的方式签章。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 平顶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注:(略)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数量和评审工作量,可由多组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项目只能由一组评标委员会评审。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以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 3 名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
7.3.1 | 履约担保 | / |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1 词语定义 |
(略).1.1 | 不良行为记录 | 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略).2 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 | 投标单位自主报价,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不予评审。 招标控制价:(略) |
(略).3 “暗标”评审 |
(略).3.1 | 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
(略).4 投标文件电子版 |
(略).4.1 |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壹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密封。 |
(略).5 计算机辅助评标 |
(略).5.1 |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 是。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略).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略).6.1 | 否 |
(略).7中标公示 |
(略).7.1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
(略).8知识产权 |
(略).8.1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略).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略).9.1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略).(略)同义词语 |
(略).(略).1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略).(略)监督 |
(略).(略).1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略).(略)解释权 |
(略).(略).1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略).(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略).1 | 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张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
(略).(略).2 | 投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参照豫招协【(略)】(略)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按中标金额的1.7%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交纳。 |
| | | | | |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招标项目标段:(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周期:(略)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略)
(2)财务要求:(略)
(3)业绩要求:(略)
(4)其他要求:(略)
1.4.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略)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若需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并对自身安全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招标预备会。
1.(略)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规定的相关内容,如下:
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符合相关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等条件。
1.(略)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
(5)设计任务书;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和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咨询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不接受纸质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公布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澄清、修改、补遗、答疑、变更等均以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同一媒体发布信息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2.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类市场因素、风险和国家政策规定,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企业实力,考虑优惠后自主合理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略)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作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附规定的表格和资料,且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6.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略);(略);组件下载(略);(略);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6.3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6.4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6.5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提交
4.1.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需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申请。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解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注:(略)
(2)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电子开标系统中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4)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略)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赔偿相应损失。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1.1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9.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等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 准 | 投标报价 | 未超出招标控制价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规定 |
设计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项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是否符合联合体投标要求 |
投标有效期 | (略) 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商务标:(略) 技术标:(略) 综合标:(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当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含),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其余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2、当有效投标人为 5 家(不含)-9家(含)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两个最高和两个最低报价后的其余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3、当有效投标人多于 9 家时(不含),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三个最高和三个最低报价后的其余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备注:(略)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略)% |
2.2.4 (1) | 商务标 ((略) 分) | 有效投标人的报价 ((略)分) |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略)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略)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略)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略)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2.4 (2) | 技术标 ((略)分) | 设计方案及构思 ((略)分) | 准确、完整阐述规划设计意图,需涵盖以下内容: 1.能对本项目提供整体规划;0-3分 2.符合建设规划设计要求及规范,整体布局科学合理、规划设计结构清晰、建筑布局疏密有致,充分结合利用了地块片区绿化水体景观综合提升工程、基建配套工程同步建设的优势。0-4分 3.设计构思:(略) 4.功能实用:(略) 5.建筑风格:(略) 6.方案经济合理性:(略) 7.结合大盘整体设计理念,提出契合区域形象与城市形象的景观概念演绎;0-3分 8.简述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的设计构思,及对环保、消防、节能等做相应的说明;0-3分 注:(略) |
设计内容及深度 ((略)分) | 准确、完整提交设计图纸文件,需涵盖以下内容: 1.用地现状、区位分析图、交通分析图; 2.规划总平面图(含经济技术指标); 3.规划空间功能分析图; 4.场地消防分析图 5.场地间距分析图 6.规划划配套设施分布图 7.场地交通分析图; 8.场地竖向分析图; 9.场地剖面分析图 (略).天际线分析图 (略).景观、绿化规划图; (略).地下室平面图 (略).各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略).外立面材质解析图; 注:(略) |
设计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 | 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进度计划满足要求,保证措施全面、合理、有效,0-4分。 |
设计工作的进度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 | 针对要求及内容,对设计工作质量的保证,提出合理有效的措施,0-4分。 |
设计后续服务保障措施(4分) | 根据设计工作内容,提供满足要求,后续保障措施全面、合理、有效,0-4分。 |
保证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有效措施(4分) | 根据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措施合理性、可行情况,0-4分。 |
2.2.4 (3) | 综合标 ((略)分) | 企业荣誉 (3分) | 企业自(略)年至今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或科学技术奖的,得3分。 |
专业设计工程师任职资格(7分) | 1. 建筑专业负责人:(略) 2. 结构专业负责人:(略) 3.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略) 4. 电气专业负责人:(略) 5. 暖通专业负责人:(略) 6. 景观专业负责人:(略) 7. 造价专业负责人:(略) 以上每项任职人员,每符合1个得1分,共7分。 注:(略) 2.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最近六个月连续由投标单位为其缴费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
| | | | |
说明:
一、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证书、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的除外)。
三、本评标办法中所涉及所有证件均以投标文件电子版中所附扫描件为准,不再另行提供原件。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按优劣顺序排列,得分高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技术标:(略)
(2) 商务标:(略)
(3)综合标:(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略)
2.2.4 评分标准:(略)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l)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计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在电子交易中心平台上向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略);(略);(略);(略); (略);(略);(略); (略); (略);
设计人(全称):(略);(略);(略);(略); (略);(略);(略);(略);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略);(略);(略); 。
2.工程地点:(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略);(略); 。
3.规划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平方米,地下约 平方米);地上 层,地下 层;建筑高度 米。
4.建筑功能: 、 、 等。
5.投资估算:(略) 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 。
2.工程设计阶段:。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略);(略);(略);(略);(略);年(略);(略);(略);月(略);(略);(略);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略);(略);(略);(略);(略);年(略);(略);(略);月(略);(略);(略);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略);(略);(略); (略);(略);;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略);(略);(略); (略);(略);。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设计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
发包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略); (略);(略); 组织机构代码:(略); (略);
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略);(略);(略);(略);(略);(略);(略); 地 址:(略);(略);(略);(略); (略);(略); (略);
邮政编码: (略);(略);(略);(略);(略); (略); 邮政编码:(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法定代表人:(略); (略); 法定代表人:(略); (略);
委托代理人:(略);(略); 委托代理人:(略);(略);
电 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电 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传 真:(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传 真:(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开户银行:(略);(略);(略);(略);(略);(略);(略); 开户银行:(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账 号:(略);(略);(略);(略);(略); (略); 账 号:(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GF-(略)-(略))、通用条款执行
(具体内容以标准合同文本为准)
第三部分 专项合同条款
(结合项目情况,由招标人与中标人自行商定)
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略)
1.2建设单位:(略)
1.3项目地点:(略)
1.4用地性质:(略)
1.5基本情况:(略)
1.6招标范围:(略)
1.7周边现状:(略)
</p)
1.8项目规划主控要素:
1.9园丁苑项目用地面积约(略)亩,配建幼儿园,规模为9班,最终以政府下发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相关资料为准。
二、项目设计目标
1.1设计成果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建筑工程设计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和行业设计标准要求。
1.2.建筑设计方案成果一次性通过政府规划审查(含规委会),初步设计成果一次性通过专项评审。
1.2.设计成果达到建设方所需的功能性及品质要求、达到绿色低碳社区的定位目标。
三、设计服务范围
设计单位提供本项目建筑物相关专业的工程设计服务,服务范围如下:
1.1本项目工程设计范围包含红线范围内的总平、地上及地下建筑、市政接驳等的工程设计(住宅、商业、幼儿园等业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2建筑专业:(略)
1.3结构专业(含钢结构、桩基(如有)):(略)
1.4给排水专业(含总平管网、消防):(略)
1.5暖通专业(含空调、采暖、通风、防排烟):(略)
1.6电气(含强弱电、消防)专业:(略)
1.7海绵城市专项:(略)
1.8绿色建筑与节能:(略)
1.9人防设计:(略)
1.(略)特别说明:(略)
1.(略)协助建设方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办理及沟通报规报建相关联工作,提供政府审查所需方案文本、图纸、及相关报告,如超限报告(如有)、结构计算书、节能设计报告、绿色建筑报告,配合相关联资料的签字、盖章等。
四、总体要求
1、图纸要求总说明:
1.1各专业图纸规格需按有关制图规范并尽量做到统一,图纸表达内容应清晰明确,构图美观整洁,编制深度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 GB/T(略)-(略)》、《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技术规定》、《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以及建设方要求。
1.2建筑如由多个分区组成,应提供分区拼接示意图,清晰表达各分区的界限和衔接关系。各分区边界的确定应做到各专业清晰、合理、统一。
1.3各专业应限制使用通用节点图纸,各专业应仔细核查图纸索引位置、标高及尺寸标注情况,做到一一对应关系,减少读图的麻烦。
1.4设备夹层(如一层与地下室间的夹层空间)也应绘制建筑图平面图。如地下室独立出图,则设备层平面归属地下室部分。
1.5图纸表达清晰,版面整洁规范、线性粗细设置合理,文字及标志排列整齐。
1.6电子文件方面的说明:
1.6.1方案图、初步设计必须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在文件编排组织上要清晰、明确,按专业进行分类电子图纸,文件目录要以建筑栋号命名,电子图文件名称必须使用中文且与图纸目录编号保持一致。
1.6.2在设计过程中,设计单位在计算面积时画的复线(Pline线),包括套内面积计算的Pline线,仍要保留在图中(电子版),放在图纸外侧,以便于建设方校核。
2.方案设计阶段
2.1本阶段需提供的设计成果:(略)
各专业设计说明
2.1.1建筑方案设计图(含效果图、方案彩图、技术图纸)
2.1.2人防规划平面图及技术要求
2.1.3管井及设备房的设备布置初步方案
2.1.4日照分析报告
2.1.5建筑节能设计技术文件含绿色设计的主要策略
3.初步设计阶段
3.1本阶段需提供的设计成果:(略)
3.1.1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全专业初步设计图纸
3.1.2结构优化模型
3.1.3超限报告及图纸(按需)
3.1.4结构模型及计算书
4.项目试运行阶段
4.1参建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研讨,会同各参建单位制定解决方案;
4.2实施完成的效果与设计效果差异较大,或不满足建设方要求的需提供整改方案。
5.其他设计服务
5.1本次设计主体同时涉及建筑效果的如幕墙、灯光、标识、内装等设计效果具有把控的职责,以保证项目呈现后的总体效果。
五、设计技术要求
1.总平面图设计要求
1.1总平面图设计要求技术经济指标和尺寸标注应严格符合各职能部门的审批要求,并与初步设计保持一致性、连续性,要求受托方有书面核对自查记录。提供经济技术指标表。
1.2明确项目基地范围,准确标注征地红线、规划红线(四线)、建筑红线的具体位置和相对位置,建筑物、构筑物定位应同时标注绝对坐标和相对尺寸,且应确保两者相统一,对保留的地形和地物、周边相邻建筑等应突出标示。
1.3严格按规划条件和规范标注各类间距,且须严格复核相对尺寸与绝对坐标,尺寸标注应清晰明显,无关定位和重复尺寸不应标注。沿红线或外围道路的建筑、围墙应注明与红线和外围道路之间的距离。
1.4合理竖向设计,应重点综合考虑场地土方平衡、场地防洪、排水,以及外围市政管线的接入要求、建筑(略);入口与场地的高差等因素,合理确定场地竖向标高系统,明确标注各主要室外场地和道路的竖向标高、坡度。出具竖向布置图。
1.5明确标注各级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各类出入口的位置和尺寸。按规范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出具道路平面图。
1.6明确标注围墙、大门、传达室、垃圾房、垃圾收集点、变配电房、箱式变、煤气、调压站(箱)等建(构)筑物的位置、尺寸(数量)、坐标和公建配套表,明确公建配套设施的名称、位置、面积、数量。并在总平图中标注建筑轮廓线。
2.总平面图细分
2.1屋顶轮廓线总平图。(通常所指的建筑总平面图)反映屋顶轮廓线形状,并标注女儿墙、檐口或控制建筑栋间间距的计算点标高和轮廓。
2.2应标注各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绿化的距离和管线间距。注明场外管线接入点的位置。并注明主要交叉点上下管线的标高和相互关系。
2.3综合考虑重力流、压力流、燃气、通信、强电弱电的特性,结合室外起步井、室内连接点的位置,优化确定进出户管线的方向、位置和相关关系,确保进出户管线合理有序,方便施工维护。
2.4尽可能减少井位,必须突出的井道应考虑隐蔽且方便维护。
2.4.1高层建筑还必须明确标注登高场地和消防通道的位置和尺寸。
2.建筑专业设计要求
2.1建筑设计总说明要求
2.1.1说明建筑工程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层数和高度、防火设计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屋面防水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抗震设防烈度等,以及能反映建筑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设计总说明中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要精确,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1.2提供建筑设计标高与总图绝对标高的关系。明确±0.(略)的位置。
2.1.3以文字、图示或引注的方式对室外(墙体、墙身防潮层、地下室防水、屋面外墙面、勒脚、散水、合阶、坡道、油漆、(略);料等)和室内装修部分(楼、地面(略);脚板墙裙内墙面顶棚门厅走廓等)的材料和做法予以明确。各功能区域顶面、墙面(门套)、地面做法应事先与委托方沟通协商确定。
2.1.4对部分公共区(如:(略)
3.建筑单体及地下室设计要点建议:
3.1设计说明
3.1.1建筑设计总说明中建筑面积的计算要准确,建筑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项目需要及时更新面积计算书。
3.1.2室内装修标准:(略)
4.统一做法
4.1公共部分
4.1.1电梯前室与核心体
4.1.1.1电梯选用国内主流品牌,电梯资料见附件。高层建筑中,如两台并联的电梯,两电梯井之间需设墙,如有需要设消防电梯,可将两台电梯均设为消防电梯。
4.1.2首层大堂
4.1.2.1大堂前的室外不应放置各种井盖。
4.1.2.2大堂的层高结合平面布局宜设置为挑高,以提升住宅档次;同时应注意避免挑高大堂对住宅一、二层的遮挡并不得影响二层前室的自然采光通风。
4.1.2.3消火栓箱、电表箱等水电设备应避免设在首层大堂的主要视线范围内。
4.1.3楼梯
4.1.3.1住宅楼梯间开间轴线尺寸以规划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不考虑管道井尺寸)。
4.1.4地下、半地下停车库
4.1.4.1如有地下车库,应提高地下车库(含人防)利用率,宜采用两柱间停3台车布置。
4.1.4.2地下停车库宜集中布置,合理安排设备管线与结构梁板柱等关系,尽量降低层高以节省造价的前提下,保证车库净高不低于2.2米。在设计时应注意,门运行的范围内不得出现梁、柱、各种水暖管线及电气灯具等障碍物。灯位及电机插座应避开轨道及电机的位置。地下车库内有防火卷帘时,应注意防火卷帘洞口内不得有管线穿越。
4.1.4.3地下室顶板上方覆土深度受景观种植、是否在顶板上方走管线、顶板上方排水管线坡度和坡长等因素影响,在设计时应综合考虑比较,控制顶板结构荷载,得出最优方案。覆土深度根据景观及附属设施实际情况按需设计,同时应注意消防车道等其它相关荷载。大型乔木种植应考虑在地下室范围外,而一般乔木可考虑按柱顶树池方式对应布置。
4.1.4.4半地下车库室内须设置防水或防潮措施,防潮层高度至车库内窗台下。
4.1.4.5住宅窗户应尽量远离车库出入口。
4.1.5幼儿园
4.1.5.1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及室内外安全防护措施均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规范执行。设计中有不明之处,及时与我部沟通、协商解决。
4.1.6配套、配建等用房
4.1.6.1室内部分按经济实用的原则,按国家及地方行业等相关规定、规范进行。垃圾转运站室内设给水及地漏,墙面贴磁砖1.8米高及以上,以便水洗冲刷。
4.1.7商业(商铺)、物业用房
4.1.7.1商铺设置卫生间,卫生间预留上下水及电源插座。
4.1.7.2商铺设计时应考虑餐饮商铺的排烟问题,以利于今后运营的便利。
4.1.7.3商铺的门面应仔细考虑店招、空调位的设置。
4.1.7.4其它及物业用房见我部提供的相关交楼标准进行。
4.1.7.5其它未详用房,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外,设计过程中及时与我部沟通、协商。
4.2住宅户内部分
4.2.1整体要求
4.2.1.1住宅部分按规划要求。
4.2.1.2卫生间降板处理。
4.2.1.3住宅采暖方式采用管道入户;其余用户自理。
4.2.2厨房
4.2.2.1参考《交楼标准》及相关评审会议、通知等要求。
4.2.3卫生间
4.2.3.1参考《交楼标准》及相关评审会议、通知等要求。
4.2.4卧室及书房
4.2.4.1主卧内不允许露梁。
4.2.5客厅
4.2.5.1客厅内不能露梁。
4.2.5.2四房及以上户型客厅要考虑安装壁挂式分体空调和柜式分体空调的两种可能性,尺寸要留足,并预留相应的电器插座,合理设计空调留洞及排水方式。
4.2.6阳台、露台
4.2.6.1除服务阳台外,开敞阳台、露台栏杆应为铁艺栏杆,不得设实心栏板。
4.2.6.2服务阳台开敞阳台,应考虑防止产生冷桥,阳台内设地漏,并标明排水坡度、坡向;设置灯具及开关。
4.2.7私家花园或赠送
4.2.7.1如当地规划部门许可,首层住宅均设私家花园,总平面图中须表示花园范围(与景观结合)。花园范围内原则上不得设有检修井盖,花园内标高可比环境略高。设置从室内通往花园的楼梯,多层住宅花园的楼梯为用户自理。
4.2.7.2带私家花园的住宅入户仍从单元入口进入,私家花园外有人行道路的,花园根据情况向人行道开门。
4.2.7.3花园围墙的墙、柱的基础须进行设计。花园围墙墙面要求结合景观设计提供的标准。
5.构造要求
5.1门窗
5.1.1开窗面积不宜过大,满足相关节能要求。
5.1.2窗户主要采用平开式。
5.1.3观景窗视线高度范围内避免出现分格遮挡视线。在窗户分格的设计上,把握尽可能少用五金件以减少成本的原则,加大采光面积,考虑适当的开启扇面积及数量,保证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
5.1.4大户型入户门洞口尺寸按照委托方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
5.1.5户内门洞口高度均为(略);厨房、卫生间门洞口宽不小于(略)(采用双扇推拉门时,门洞口宽度不小于(略));卧室或书房等门洞口宽度为(略);豪华型住宅的主卧室,门宽不小于(略)(子母门)或(略)。
5.1.6卫生间开窗可尽量加大以改善采光通风条件,设上悬窗或根据当地需要,以利于窗台面摆放物品;根据情况,有良好景观条件的卫生间可考虑降低窗台高度为(略)或(略)。
5.1.6.1窗台高度:(略)
5.1.7平开窗的开启扇宽度≤(略),高度≤(略),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5.2墙体
5.2.1外墙为保温墙体,结合节能计算、装配率及当地政府要求设计。
5.2.2 (略)厚的内墙上部如有梁时,其定位应考虑在相对次要的房间内露梁。
5.2.3剪力墙:(略)
5.2.4卫生间墙周边应做(略)高砖或砼(距结构面)反槛。
5.2.5外墙,分户墙,户内隔墙,所用材料以当地常用材料为首选,由受托方提供建议,我方进行决定。
5.3楼地面
5.3.1住宅交楼完成面按委托方要求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5.3.2厨房、卫生间及阳台楼面按委托方要求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5.4屋顶
5.4.1有绿化设计的屋顶楼板结构设计时宜考虑(略)厚湿土荷载,具体需根据管线埋深及景观需要合理设置;同时应考虑浇灌用水的接水点位置。
5.4.2屋面雨水落管的布置应尽量考虑隐蔽设置,并应考虑裙房、底层出入口的使用不受影响,同时减少对立面的影响。
5.5立面
5.5.1商业立面应考虑商铺招牌和广告宣传位,保证后期招牌和宣传广告的设置不影响立面效果。并且,此位置宜采用经济实用的外饰面材料,以节省造价。
5.5.2空调位设计
5.5.2.1空调机板的最小结构(不含保温层厚度)尺寸为(略)X(略),需了解当地使用习惯和新设备尺寸要求。
5.5.2.2空调机板应做5‰的坡度坡向外侧,板边做滴水沿。
5.5.2.3应充分考虑雨水管和空调机冷凝管对立面效果的影响,以及对空调机位实际利用尺寸的影响。
5.5.3层高
5.5.3.1高层、小高层、多层普通住宅标准层高按规划要求,低层及复式住宅的标准层高按规划要求。
5.5.3.2地下车库布置各种管线后净高不低于2.2米。
5.5.3.3其它建筑类型层高,具体设计时再行指定或协商。
5.6外立面装修设计深度
5.6.1所有外立面装修设计除由我方有特别指定其它设计机构或专业厂家担任设计的分项以外,其余均须设计到位。
5.6.2所有外立面需依装饰材料做出详细的分隔设计,绘制立面分色图及排砖图。如装饰材料有变动,需根据变动后的材料规格作立面分隔图。详细标注出各种尺寸、作法、颜色、材料等。分隔设计进度应满足总体施工进度要求。
5.7环境
5.8.1包括相关的图纸和电子文件、招标设计的基本要求、对环境设计中的主题及小品等需要提出明确的要求,以尽可能保证环境设计延续并能提升建筑设计之主题,景观专业的建筑及结构要求,设计单位应主导完成。
5.8其它
5.9.1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规范执行,或与我部共同商议解决、确定。
6.结构专业设计要求
6.1结构选型与经济性
6.1.1根据建筑高度,科学合理的配置结构方案。在保证结构安全性的前提下,强调结构设计上综合成本的节约,并注意尽量保证可使用面积的最大化,注重功能空间的分割,具有创新性,最大限度为本项目创造附加值。
6.1.2在设计之初,应针对建筑的基础,主体结构选型、地基处理进行方案比较,并与业主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和反馈,必要时请专家进行论证以及给出受托方统一技术措施。
6.1.3结构体系选型、结构布置、内力分析、结构措施、基础及地下室结构方案等都要进行多方案比较、进行设计优化,以达到适用、安全、经济的设计目标。并体现以下原则:
6.1.4重视结构的选型,经过方案优化选用抗地震作用及抗风力性能好的结构体系和结构布置方案,应使选用的结构体系受力明确、传力简捷,选用哪种形式需基于结构安全性、经济性、施工便利性等因素进行方案评估后确定。
6.1.5必须选择合适的满足规范要求的计算假定、计算简图、计算方法及计算程序,对于重要的高层结构、复杂的高层建筑结构,应至少用两个不同的力学模型的结构分析程序进行计算,分析比较,并对计算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判断,确认其可靠性,保证结构的安全;对于超高层建筑的性能目标,一般情况下应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略)第3.(略)节性能目标D选用;
6.1.6结构构造设计必须从概念设计入手,加强连接,保证结构有良好的整体性、足够的强度和适当的刚度且具有施工现场的可实施性。
6.1.7上部结构的含钢量应根据不同的结构类型控制在适宜的含钢量目标内,以控制和节约工程造价。
6.2结构设计要求
6.2.1结构设计的一般要求
6.2.1.1初步设计设计阶段的结构设计必须进行结构设计优化工作。结构体系选型、结构布置、内力分析、结构措施、基础及地下室结构方案等都要进行多方案比较、进行设计优化,以达到适用、安全、经济的设计目标。并体现以下原则:
6.2.1.2为降低工程造价,节约能源和有利环保,提倡积极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
6.2.1.3重视结构的选型,经过方案优化选用抗地震作用及抗风力性能好的结构体系和结构布置方案,应使选用的结构体系受力明确、传力简捷;
6.2.1.4必须选择合适的计算假定、计算简图、计算方法及计算程序,对于重要的高层结构、复杂的高层建筑结构,应至少用两个不同的力学模型的结构分析程序进行计算,分析比较,并对计算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判断,确认其可靠性,保证结构的安全;
6.2.1.5结构构造设计必须从概念设计入手,加强连接,保证结构有良好的整体性、足够的强度和适当的刚度。
6.2.1.6结构计算除进行强度计算外,应进行挠度及裂缝宽度的验算。
6.2.1.7高层住宅建筑应采用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7层及以下的住宅建筑需评估是否可短肢剪力墙结构;当进深、开间大小变化较大时,应采用框架结构。
6.2.1.8结构方案、构件布置在满足建筑要求的同时尽量使室内空间“无梁无柱”,提高空间利用率;应视结构布置不规则的具体实际选用框架、短肢剪力墙、框架-剪力墙和剪力墙结构,以获取对工程成本的最大控制。
6.2.1.9卫生间楼板结构降低时,梁面也需相应降低处理,避免梁面突出楼板面;卫生间四周结构处理应采取梁板翻边以杜绝渗漏水的质量缺陷。
6.2.1.(略)户型平面设计中,尽可能将客厅与餐厅设计为大板结构,避免在客厅与餐厅连接处设置大梁;当因此而引起造价较大增加时,建议设计采用扁梁处理。大板厚度应满足强度与挠度要求,不宜过厚,含钢量不应有大幅度增加。
6.2.1.(略)上部结构的含钢量应根据不同的结构类型提出适宜的含钢量目标,以控制和节约工程造价,以下评价指标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基础上应符合市场主流设计水平或满足专家评审要求:
(1)多层住宅-短肢剪力墙结构(略);(略); (略)kg/m2;
(2)(略)层住宅-高层剪力墙结构(略);(略);(略) kg/m2;
(3)(略)层住宅-高层剪力墙结构(略);(略);(略) kg/m2;
注:(略)
统计指标面积为结构计算面积,结构指标不含二次构件(构造柱、圈梁、过梁、砌体拉结筋等)、损耗、施工措施(垫铁、马镫等)、二次改造等。
6.2.1.(略)对整个工程应提出统一的结构设计构造措施及统一做法。以体现小区整齐美观的风格,并方便施工。
6.2.1.(略)为避免和防止工程出现安全和造价增加过大,设计采用标准图、通用图时,必须明确设计意图和适用范围,以使设计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对所采用的通用构件,设计必须对各类构件的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仔细了解清楚,以避免误用。
(注:(略)
6.2.2结构设计的特殊要求
6.2.2.1结构梁相交处且梁下无墙时,相交各梁宜设计为等高梁。避免建筑门洞上方出现结构梁。
6.2.2.2建筑主体在地下车库开孔区域的柱、墙肢须与地下室顶板梁系连成整体。
6.2.2.3地下室车库柱网设计应考虑结合车位的合理布置及结构方案的经济性。
6.2.2.4客厅与餐厅之间尽量不设结构梁,采用大跨度异形板结构体系;异形板阳角处作为简支支座时无需增设放射形构造筋,当异形板阳角处为板的嵌固端时,可酌情配置放射形短筋(由阳角嵌固端支座处伸出),也可采用双向板面钢筋的加强措施。
6.2.2.5复式上层屋面的梁板布置应避免在共用空间上方出现结构梁。
6.2.2.6复式建筑通高外窗中间不应设置梁,角窗处不得设置柱。
6.2.2.7卫生间内设置淋浴间或浴缸的墙角不应设置凸柱。
6.2.2.8卫生间结构降低时,排污管可由梁腹中部接出室外;对于上层卫生间错位,如复式上层卫生间对应下层厅房时,应采取同层排水方案,结构层不采取降低方案。
6.2.2.9为方便施工,卫生间楼板降低处,板底平梁底;
6.2.2.(略)所有穿剪力墙、结构梁、地下室顶板及侧墙的预埋管应在结构模板图中注明平面位置及标高;剪力墙暗柱上不应穿设备管,如确有困难时,可预留不大于(略)mm的预埋钢套。
6.2.2.(略)楼地面找平层为按委托方要求及相关规范。
6.2.2.(略)框架柱与门洞间的距离不足一砖长时,该框架柱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凸缘补齐该间距。
6.2.2.(略)为防止楼板裂缝,当楼板的局部区域布置有大量管线时,须在该区域板面铺设钢丝网。
6.2.2.(略)应急发电机房须考虑隔声措施,发电机须采用隔振基础。
6.2.2.(略)楼梯栏杆和阳台栏杆均采用预埋件方式连接固定。
6.2.2.(略)屋面板配筋应采取双层双向拉通,以提高屋面板的抗裂性能。
6.2.2.(略)可以利用后浇带调节混凝土收缩及基础早期沉降差的影响,但不能以此而减少计算温度影响、后期沉降及后期收缩等产生的应力,必须采取限制上述应力影响的措施。
6.2.2.(略)外墙砌体与现浇结构交接处:(略)
6.2.2.(略)复式住宅外墙门连窗应采用无联系梁的通高形;凸窗中间不应设结构柱。
7.荷载取值要求
7.1住宅楼面均布活荷载参考值(需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7.1.1客厅、卧室、衣帽间、工人房、储藏间、餐厅、书房、厨房:(略)
7.1.2卫生间:(略)
7.1.3阳台、露台:(略)
7.1.4走廊、门厅、楼梯:(略)
7.1.5住宅屋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
不上人屋面(包括挑檐、雨棚):(略)
上人屋面:(略)
7.1.8上覆耕植土屋面:(略)
8.对设计全过程的配合要求
8.1在设计之初,应针对建筑的基础,主体结构选型、地基处理进行方案比较,并与业主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和反馈,必要时请专家进行论证。
8.2结构的基础选型、地基处理、地下室的柱网及梁板布置,梁板基本尺寸等基础设计,要求做出2个以上的结构方案进行方案比较和优化。并通过有业主技术人员参加的专业论证会确认,选定合适的基础及地下室结构设计方案进行初步设计。
8.3在设计过程中,结构计算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业主提供以下计算成果:
8.4每层梁、墙、柱配筋简图;
8.5每层板配筋简图;
8.6柱底内力图(提供Nmax和Mmax图);
8.7结构初步设计正式出图前和出图后应向业主提供相应图纸电子文件,提供的次数和数量视项目具体情况在合同中确定。
8.8其他要求及做法详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9.主体工程
9.1多层采用短肢剪力墙结构,高层采用剪力墙结构。合理安排结构构件,保证建筑使用要求。
9.2整体计算时墙、柱、基础活荷载应按规范予以折减。
9.3应进行沉降观测的的建筑在图纸中标明沉降观测点平面位置。
9.4砼强度等级:(略)
9.5入户门廊及屋面飘架在满足建筑造型的前提下,建议采用砼结构,建筑造型需要做钢结构时应做好相应的预埋件设计。
9.6楼层梁布置要考虑到客厅的方正,柱、梁的突出部位应尽量在厨房、卫生间或小卧房内。
9.7梁应满足梁底距本层楼面结构标高不小于(略),适当采用上反梁。
9.8预埋件的问题,金属构件需固定之处,在主体施工时尽量予留予埋件,以避免事后打凿砼,如大面积通窗、幕墙、楼梯扶手部分、阳台金属栏杆及其它装饰构件等。与墙体拉接的钢筋应要求在施工时预埋。
9.9非承重墙采用轻质砌块,材料设计容重建议值:(略)
9.(略)钢筋选择需考虑市场货源情况,避免施工过程中替换
9.(略)所有大于(略)mm的留洞均应在结构图上标注,应有水平和竖向尺寸标注,且需要相关专业会签确认。
(略).基础及地下室工程
(略).1基础型式的选择要求进行多方案比较,并提供地基处理形式建议方案。
(略).2地下室尽量不设缝,设计上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裂缝产生。有园林景观部分地下室顶板尽量不做闭合双向反梁。
(略).3首层地下室顶板荷载应考虑施工荷载,施工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5 kN/m2。地下室顶板上的消防通道荷载应取考虑覆土的折算面荷。
(略).4钢筋混凝土地下室内外砼墙在底板部位不要设构造梁。
(略).楼地面工程
(略).1楼板按跨度不同确定厚度,应考虑电气穿线管对板厚的影响,防止开裂,注意经济性。
(略).2上人屋面(特别是屋顶花园)配筋宜按双层双向配置,按板混凝土不裂缝考虑设计。
(略).3楼板中予留的穿线管不应有大量集中的地方及相互交叉超过3层的情况,如有此情况应予以处理,防止砼开裂。
(略).4突出墙体外侧的悬挑构件如窗台板、窗式空调机盒及其它装饰挑檐应现浇,砼厚度如建筑没有要求,则结构要求经济。
(略).电气专业设计要求
(略).1设计范围及指标
(略).1.1设计范围
(略).1.1.1强电包括室外配电、住宅配电、设备配电等国家规定的设计范围进行设计。弱电系统暂定包括可视对讲、电视、电话、宽频网络、燃气报警、消防报警、紧急按钮、停车场系统、一卡通门禁系统、边界红外对射防范系统、闭路监控系统等。
(略).1.2设计指标
(略).1.2.1用电负荷
(略).1.2.2应根据项目所在地电力部门要求和该地区居民用电习惯按不同的户型面积大小合理分类考虑;商业照明及空调要求按面积考虑设备容量并有所预留。
(略).1.3负荷分配
(略).1.3.1住宅部分用电负荷取系数应合理取值,适当提高公共商业部分、室外用电(水景动力、庭院照明等)、屋顶泛光等的负荷容量。
(略).1.4弱电系统
(略).1.4.1具体系统由委托方招标选购,设计按当地常用品牌设计,重点考虑室内位置布置和室外弱电管网。
(略).设计注意事项及委托方的习惯做法
(略).1系统部分
(略).1.1整个配电系统要求按功能划分,各变压器负荷均匀,考虑各段母线均可联络(可多设一两台联络柜,并考虑与后期项目配电室的低压连接)。
(略).1.2设计时请不要遗漏水泵、风机等设备控制原理图及消防应急电源起动时切断非消防电源的配电柜二次线路图。
(略).1.3配电开关设计选型由委托方根据地区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后提供给受托方。
(略).1.4要求详细绘制配电柜联络母线及其电缆出线平面图,详细标注线槽尺寸和穿线根数和规格、回路。
(略).1.5接地系统采用TN-S,卫生间和泳池设计局部等电位。
(略).1.6弱电系统结合分期开发综合考虑,距离较远时可分设机房。
(略).2室外部分
(略).2.1考虑小区内多个配电房低压电缆联络,共同使用消防应急电源。
(略).2.2整个小区弱电系统及室外管网均进行统一考虑。
(略).2.3室外电力电缆与弱电电缆、给排水水管以及燃气管等应保持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
(略).2.4请考虑环境水景动力、高层及沿主要道路建筑的泛光照明的容量及配电。
(略).2.5室外配电箱、电视等室外箱要求安装在隐蔽处,并要求箱体与环境协调。室外电缆井、弱电井不能设在住户花园、门厅门口、道路等显眼处,最好设在绿化带内,或用绿化围挡。
(略).3建筑公共部分
(略).3.1公共部位照明控制方式要结合节能环保和使用方便的要求进行设计,楼梯间和电梯厅的照明控制方式要分开。
(略).3.2入口门厅不允许放置电表箱、弱电箱等影响美观的设备,建议放在电井内或室外隐蔽处。
(略).3.3首层住宅大堂(高层住宅有大堂的情况)的照明平面要设计照明配电箱,并考虑足够大的容量,并在大堂装修平面图设计完成后对电气照明设计进行相应调整,以配合装修设计。首层住宅大堂内要设置插座,以便今后使用。
(略).3.4首层门厅外需考虑门禁系统位置,可视对讲接线盒需暗埋,门厅内设摄像机。
(略).3.5首层门厅不允许有外露管线。
(略).3.6楼梯间照明考虑在楼层处布置吸顶灯,顶层楼梯间若层高较高,可考虑设壁灯。
(略).3.7高层屋顶和沿街面屋顶考虑设计泛光灯配电。
(略).3.8楼层内的电气竖井位置要有合理的平面布置图,空间要考虑强、弱电所有系统的设备和线槽桥架,图上应注明各系统所需要线槽桥架的规格尺寸。建议有线电视、电信、网络选用封闭式桥架,消防报警系统穿管墙体内暗敷设。若小高层电井太小,设备可考虑设置在首层,电井仅考虑布线。
(略).3.9请将走道内穿梁或剪力墙开洞位置详细标注在电气图中,并应在结构图中标注。
(略).4裙房部分
(略).4.1若为小商铺,按每间定量考虑;若为大面积商场,配电仅按区域进行设计,考虑二次装修,具体由商户进行二次设计,但应考虑公共部分照明及消防设备配电。
(略).5住宅部分
(略).5.1可视对讲室内分机设计位置要避开入户大门。带入户花园的户型其可视对讲室内机应设在客厅内。复式户型在主卧门口设计一个室内机接口。
(略).5.2如主卧和客厅设紧急按钮、被动红外探测器等,紧急按钮安装高度为(略)mm,探测器安装高度为(略)mm。
(略).5.3户内配电箱宜设置于隐蔽处,同时方便使用和检修,避免设置于客厅主墙面等抢眼位置。
(略).5.4标准户型的电气平面布置图中,一定要根据家具布置图来具体定位各房间内插座的位置。插座位置的设置原则一般为:(略)
(略).5.5标准户型内的灯具一定要设置于其所在功能区域的中心位置(特别是餐厅灯具的位置)。
(略).5.6注意复式房的楼梯处灯具和入户花园灯具的双控。
(略).5.7阳台、入户花园、首层花园和顶层大阳台、露台均应考虑电源插座,插座选用防溅型。
(略).5.8厨房报警器位置须引入(略)V电源,电磁阀附近应设计控制线路,电冰箱插座距地(略)mm,厨房内需要预留热水器插座。
(略).5.9服务阳台需集中考虑燃气表、洗衣机位及其插座、水管、龙头、煤气管、排水管等的位置。(本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执行)
(略).5.(略)卫生间考虑排气扇,排气扇一般吸顶安装。插座考虑剃须插座,热水器插座,卫生间灯具一般安装在门的上方。
(略).5.(略)视项目定位大三房或更大户型客厅可两边均设计电视、电话插座。
(略).5.(略)视项目定位如果客厅空调同时考虑柜机和挂机,则插座及冷凝、冷媒管留洞均应考虑上下两套。复式房型客厅仅考虑柜机。分体壁挂机插座应设计在隐蔽墙角侧,插座应高于分体机底。
(略).6地下室部分
(略).6.1配电室内各电缆沟均应考虑排水。
(略).6.2线槽、桥架明敷时应与通风、给排水等专业仔细协调,确保地下室通道高度大于(略)mm。
(略).6.3地下室电气管穿梁、剪力墙开洞(或套管)位置要求详细标注在电气图中,并同时标注在结构图中。
(略).6.4根据委托方的习惯性做法,防火卷帘的控制箱一般放置地库的上部,因此其电源引入点和消防控制模块也要设置于地库的上部,位置为距地库顶板(略)mm处。
(略).6.5消防警铃按钮、电源开关等设计时应注意避开人防门。
(略).6.6人防设计需按当地人防办规定进行设计。
(略).6.7注意不要遗漏人防室外防爆电缆井,人防发电机房应考虑安装发电机的入口,并注意人防发电机房通风井的预留。
(略).6.8地下车库进入住宅单元需设置门禁系统。
(略).6.9电气管路在结构伸缩缝、结构缝时,要做伸缩补偿措施。
(略).6.(略)应提供地下室管网综合图。
(略).给排水专业设计要求
(略).1设计范围及指标
(略).1.1设计范围给排水应按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的设计范围进行设计。
(略).1.2设计指标给排水量及管网压力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指标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略).1.3市政水源市政管道压力了解实际情况。
(略).2设计注意事项及委托方的习惯做法
(略).2.1系统部分
(略).2.1.1生活供水系统的垂直分区应综合考虑供水安全和经济运行的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做出系统分区和水泵组设置情况的设计方案供委托方审核。
(略).2.1.2水管井要有详细的平面布置图,保证管井的大小合适(对强电、弱电同样要求)。
(略).2.1.3排水系统雨、污分流。
(略).2.1.4卫生间采用大降板同层排水形式。(本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执行)
(略).2.1.5热水系统。(本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执行)
(略).2.2室外部分
(略).2.2.1接驳市政自来水水源,不同性质用水分路设置水表,水表组的位置要与室外环境相协调,既要接近水池泵房,又不能影响环境;水表井应根据自来水公司标准水井规格尺寸设置在地下合适位置。
(略).2.2.2室外的给水井、污水井、雨水井尽量避免设计在住户花园内、小区道路上、住宅单元的入口处等主要公共地段,可考虑设计在绿化带上。在满足规范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少设检查井。检查井盖建议选用聚脂复合井盖,在车行道上的选用重型井盖,在其他地方的选用轻型井盖。
(略).2.2.3室外给水消防管道设计:(略)
(略).2.2.4室外消火栓闸阀井尽量不要放在道路或人行道上;
(略).2.2.5总图设计时应考虑水景用水的容量,并考虑水景溢流和放空排水点。
(略).2.2.6室外给排水水管与电力电缆、弱电电缆以及煤气管等保持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
(略).2.2.7设计园林绿化的灌溉用水应根据成本要求确定采用人工或自动浇灌方式,在总图上每隔一定距离设置绿化浇灌龙头(设置在绿化带内暗箱埋地安装)。
(略).2.2.8注意绿化低洼处、较低架空层的排水处理。
(略).2.2.9要求出具室外各个设备专业的管线综合图。
(略).2.3建筑公共部分
(略).2.3.1门厅内不允许明装任何排水立管和管道。
(略).2.3.2每栋住宅的雨、污水各自系统的管道、井室尽量合并,减少水井数量。
(略).2.3.3高层室内消火栓箱必须暗装,地下室根据情况尽量暗装。
(略).2.3.4高层水表安装在水暖井内,并画出水表的安装大样图,注明水表的安装尺寸及规格型号,给水入户管沿地面暗敷。
(略).2.3.5住宅管材要求如下:(略)
(略).2.3.6高层消防环管应注意不应影响公共走道层高。
(略).2.3.7请将穿梁或剪力墙开洞位置详细标注在给排水图中,并应在结构图中标注。
(略).2.3.8屋面斜天面应有组织排水,注意分水线设置,保证立管在建筑物的凹槽内,并尽量减少立管数量。
(略).2.4裙房部分
(略).2.4.1注意转换层卫生间排水管的安装避免与转换梁冲突。
(略).2.4.2注意裙房屋面的汇水面积还需考虑高层立面的受雨面面积。
(略).2.4.3裙房屋面的雨水应单独设置立管排放,排水立管室内敷设。
(略).2.5住宅部分
(略).2.5.1在初步设计时明确户内所需设计的给水点的数量和位置要求。
(略).2.5.2空调冷凝水排水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安装使用的可行性,避免造成排水不畅;要注意排水出户管标高与出户排水井标高的关系,两部分设计要衔接一致。
(略).2.6地下室部分
(略).2.6.1鉴于以往水泵基础设计是以水池边线作为水泵位置的基准线,但实际水池施工捣砼时,水泵进口管已经预埋,往往与图纸会存在误差,如施工水泵基础时仍以水池边线放线必然导致水泵基础中线与水泵安装中线错位,很难处理,故水泵基础设计定位时一定要说明以水池预埋管的管中线为基准来定位(如偏差太大时由设计核定)。
(略).2.6.2给排水应与通风、电气等专业仔细协调,确保地下室车行通道高度不低(略)mm。
(略).2.6.3地下室给排水应与各个设备专业密切配合,要求出具地下室各个设备专业的管线综合图。
(略).3暖通专业设计要求
(略).3.1设计范围及指标
(略).3.1.1设计范围采暖通风应按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的设计范围进行设计。
(略).3.1.2设计指标采暖通风负荷量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指标并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略).4设计注意事项及委托方的习惯做法
(略).4.1空调通风部分
(略).4.1.1按国家相关规定计算风量等指标。
(略).4.1.2外墙空调冷凝管应考虑业主安装空调时如何连接空调冷凝水管。
(略).4.1.3室内空调冷凝排水如需通过其它房间再接至冷凝管时,不宜连接过长,因为管道过长时,坡度、避梁、穿剪力墙等因素造成难以施工和控制,应按就近连接的原则,在附近增加冷凝管或和邻近的卫生间接通。
(略).4.1.4客厅柜式空调的洞应高出地面(略)cm,避免在踢脚线上开洞。
(略).4.1.5风管穿梁、穿剪力墙开洞位置应详细标注在图中,并要求同时标注在结构图中。一经确定,不能随意修改,特别是柱、梁的空调预留洞,如果修改,机械开孔对结构影响比较严重(还有对装修的质量隐患),设计要注意此部分修改。
(略).4.1.6通风应与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仔细协调,确保地下室通道高度大于(略)mm。
(略).4.1.7屋顶冷却塔、大型设备间,必要时提交操作平台图纸。
(略).4.1.8地下室的排风口位置不能设置在住户的门、窗附近,尽量远离住户或设置在绿化带内。
(略).4.2采暖部分
(略).4.2.1采暖供水系统的垂直分区应综合考虑供水安全和经济运行的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做出系统分区情况的设计方案供委托方审核。
(略).4.2.2塔楼水暖井要有详细的平面布置图,保证管井的大小合适(对强电、弱电同样要求)。
(略).4.2.3室外的阀门井、尽量避免设计在住户花园内、小区道路上、住宅单元的入口处等主要公共地段,可考虑设计在绿化带上。在满足规范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少设检查井。检查井盖建议选用聚脂复合井盖,在车行道上的选用重型井盖,在其他地方的选用轻型井盖。
(略).4.2.4室外供回水水管与电力电缆、弱电电缆以及煤气管等保持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
(略).4.2.5要求出具室外各个设备专业的管线综合图。
(略).4.2.6门厅内不允许明装任何采暖立管和管道。
(略).4.2.7住宅管材要求如下:(略)
(略).4.2.8高层采暖水平管应注意不应影响公共走道层高,原则上要不低于(略)mm。
(略).4.2.9请将穿梁或剪力墙开洞位置详细标注在采暖图中,并应在结构图中标注。
(略).4.2.(略)在初步设计时明确户内所需设计的散热器的位置要求和标高等。
(略).4.2.(略)入户花园、首层花园和顶层大阳台是否考虑采暖,需与委托方沟通后确定。
(略).4.2.(略)散热器的布置,应充分考虑装修问题,在不影响散热效果的情况下,保证家具布置使用方便。
(略).4.2.(略)采暖主管道应与给排水、通风、电气等专业仔细协调,确保地下室通道高度大于(略)mm。
(略).4.2.(略)地下室采暖应与各个设备专业密切配合,要求出具地下室各个设备专业的管线综合图。
(略).4.2.(略)采暖干管可考虑沿地下室侧墙安装或吊顶安装。
(略).5燃气部分
(略).5.1室外燃气管应与电缆、给排水水管以及室外乔木等保持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在总图设计时与环境图上的乔木位置进行核对。
(略).5.2需落实室内燃气立管及燃气表的安装位置(厨房或封闭服务阳台)。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园丁苑总体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日期:(略)
目 录
(投标人自行编制)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大写:(略)的投标总报价,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编号,设计周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招标人确定的工作, 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略)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 园丁苑总体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项目 |
投标人 | |
设计范围 | |
投标报价 | 大写: 小写: |
设计周期 | |
质量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略) 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级别 | | 证书编号 | |
备注 | |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略)
经营期限:
姓名: (电子签章) 性别:(略)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略)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 根据授权, 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月 日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传 真 |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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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2、投标人如果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都需要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拟派项目团队
(一)项目团队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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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 年龄 | | 学历 | |
职称 | | 职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 学校 | 专业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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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五、其他材料
1、资格审查资料;
2、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技术部分(格式自拟)
七、承诺书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信息汇总列表:
至少在投标文件末页,附集中单列的文字表述版:
1、投标人名称:(略)
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人地址:(略)
投标报价:(略)
服务周期:(略)
项目负责人名称、注册证书编号:
单位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
2、业绩有关材料内容描述:
业绩1:
业绩项目名称:
业绩项目负责人名称:
业绩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业绩合同金额:
业绩合同签订日期:
业绩项目验收日期:
业绩2:
……
备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