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略)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台州商城)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阴区(略)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淮阴区(略)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发改投资〔(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专项债(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阴区(略)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台州商城)(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计划开工日期:(略) 2.1.5 其他:(略) 2.2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注:(略)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 注:(略)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自(略)-(略)-(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略)-(略)-(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略)-(略)-(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略)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8 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9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注:(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略)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略)元。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二中R取值为:(略) 方法三中R取值为:(略) 方法四中R取值为:(略) 方法五中R取值为:(略)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人类别和等级:(略) |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注:(略) | |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 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注:(略) | | 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 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参与远程交互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如提供了授权委托书,则视为委托代理人参与远程交互,则需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链接诚信库,同时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注:(略) | (招标人名称):(略) 我方在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略) 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自(略)年3月(略)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自(略)年3月(略)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8、(1)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符合下述第( )要求:(略)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9、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若因我公司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略)、我方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我方的合法利益,我方郑重承诺:(略) (略)、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略)、我方在此声明:(略)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 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文件未联合体即可 | |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注:(略) | |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长江路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淮安市淮阴区西安北路与长江西路交叉口西北(略)米 | 地 址: | 淮安留学生创业园(西北门)1号楼(略)室 | 邮 编: | (略) | 邮 编: | (略) | 联 系 人: | 王女士 | 联 系 人: | 褚女士 | 电 话: | (略) | 电 话: | (略) | | | (略)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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