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略) 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勘察项目负责人:(略)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略)〕(略)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信誉要求: 自(略)年(略)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牵头人为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