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西藏消防救援总队(阿里)战勤保障基地建设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 资质, 具有1个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均不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略)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略)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7.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及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略)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 【(略)】(略)号的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3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略))1号)文件要求执行。
7.4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略)】(略) 号文件要求执行。
7.5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略)年修订)和《关于更改西藏自治区房建与市政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招标文件模板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7.6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略)年修订)文件的规定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企业(略)、(略)年度诚信评价结果公示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