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港凡海村村道改造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港凡海村村道改造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清港镇凡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拨款+自筹,委托台州衡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位于清港镇凡海村,本次改造内容为原水泥路面进行白改黑处理,主要对凡海村内老化和破损严重的水泥路面进行提升改造,改造范围为村内原水泥通车路面与居民生活区内路面,涉及有宏台路、支路一、支路二、支路三、支路四、支路五等六条道路,其中支路二路宽为4m,其余路宽均为5m,改造面积约(略)㎡;对现状破损路面翻挖新建;同时对道路部分排水设施(井盖)进行提升改造。 路面提升改造的结构做法为(略)pxAC-(略)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SBS改性),封层下封层乳化沥青用量为1.1L/㎡,玻璃纤维土工格栅,3mm厚自粘式防裂贴,宽度(略)px,水泥路面表面清洗,面积约(略)㎡。 对现状破损路面翻挖新建的结构做法为旧路面凿除并外运,(略)px厚C(略)混凝土基础浇筑,面积约(略)㎡。 排水设施(井盖)进行提升改造对现状井筒提升,做法为井盖周边混凝土拆除、废料外运,拆除井盖,井筒加高、采用(略)px厚砖砌砖墙、内外双面粉刷、砌筑高度根据实际调整,原井盖井座安装,井周边混凝土恢复浇筑,圆形井6座、方形井(略)座。 2.1.2本工程造价:(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本次招标分为:(略) 2.4 计划工期(不超过):(略) 2.5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5.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方式:(略)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