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璧北水厂)勘察设计 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璧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璧北水厂)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中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答疑补遗通知的形式告知你们。本答疑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答疑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一、答疑部分 问题1:(略) 答:(略) 问题2:(略) 答:(略) 问题3:(略) 答: 1、结构专业为本项目的重点专业之一,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对项目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相关设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此条款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已补充发布本项目申请报告,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4:(略) 答:(略) 问题5:(略) 答:(略) 问题6:(略) 答:(略) 问题7:(略) 答:(略) 问题8:(略) 答:(略) 问题9:(略) 答:(略) 问题(略):(略) 答:(略)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 报价方式”中“一、勘察费报价方式”全文修改为:暂定工程量:(略)(略)m;勘察费投标报价=暂定地质勘察工程量×地勘固定单价报价;固定单价报价的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不足两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详细勘察(含超前钻)”修改为:详细勘察(高填方桩基区域为详细勘察)。合同条款中涉及的相应条款均按此修改。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职称(或执业)证书”中“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执业资格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得1分。最多得1分”修改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得1分,最多得1分。 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成果文件的深度”修改为: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合格。 5、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略).(略)万元,其中: (1)地勘固定单价最高限价为(略).(略)元/ m,暂定地勘工程量(略)m; (2)设计费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略).(略)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对应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6、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中“(二)投标函附录”以重新发布,详见附件1。 7、本项目申请报告已补充发布,详见随本次答疑补遗通知发布的附件。 8、特别说明:(略)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略) (略)年4月(略)日 附件1: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总负责人 | 1.1.2.5 | 姓名: | | 2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1.1.4.3 | | | 3 | 地勘固定单价报价 | / | 元/m | | 4 | 勘察费投标总报价 | / | 元 | 暂定地勘工程量(略)m | 5 | 设计费投标总报价 | / | 元 | | 6 | 勘察设计费投标总报价 | / | 元 | 勘察费投标总报价+设计费投标总报价 |
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