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三期)项目包二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三期)项目包二初步勘察、初步设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通过申请上级资金支持、申报债券资金、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管理委员会自筹、财政统筹等方式解决,招标人为
清远市国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初步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2.2.1工程规模:(略)
2.2.2招标类型和范围:(略)
2.2.3工作内容:(略)
2.3招标控制价:(略) (略).(略)万元,其中:(略) (略).(略) 万元,初步勘察费为人民币 (略).(略) 万元。
2.4计划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3.2.1工程设计资质:(略)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3.2.2工程勘察资质:(略)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略)
3.4勘察负责人:(略)
3.5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3.6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3.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为负责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多接受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即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
注:(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4.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略)
注:(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补充说明
7.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略)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7.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7.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4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7.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地址:(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发布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