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同江吉安县段农田防护工程1标段(万福片)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本招标项目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同江吉安县段农田防护工程1标段(万福片)已由吉安县发改委以吉县发改核字【(略)】(略)号核准招标,招标人为吉安县水利资源保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债、省财政补助及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略)
2、工程名称:(略)
3、工程地点:(略)
4、工程总投资:(略)
5、资金来源:(略)
6、质量要求:(略)
二、标段划分:
2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四、对投标企业及建造师的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 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略)〕(略)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根据(吉市管办字[(略)]4 号) 文件规定:(略)
(8)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须提供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略)】5号)文件执行。
(9)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及本单位以外的在岗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略))依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略)】(略)号)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略))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施工招标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略)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略)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略)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
六、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略)
[if !supportLists]七、[endif]补充说明:
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 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在本项目评标时或公示期内,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略)
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 。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4、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赣建办文市[(略)](略)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略)年(略)月(略)日上午 9 :(略)
2、开标时间:(略)
(略)年(略)月(略)日上午 9 :(略)
3、开标地点:(略)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略)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
4.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略)
4.2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平台金融服务系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可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操作流程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未按上述约定要求提交电子保函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其他
1、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和“远程异地”系统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询标窗口”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略)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企业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企业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询标窗口”(回复样式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3、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招标单位:(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略)年(略)月(略)日
补充说明:(略)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略)
2、户名:(略)
3、户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