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鸥浦乡中心校房产出售拍卖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略)
二、交易平台名称:(略)
序号 | 估价对象名称 | 建造时间 | 坐落 | 数量 |
1 | 教室 | (略) | 鸥浦乡乡政府东北(鸥浦村) | (略)㎡ |
2 | 教室 | (略) | 鸥浦乡乡政府东北(鸥浦村) | (略)㎡ |
3 | 教师周转房 | (略) | 鸥浦乡乡政府东北(鸥浦村) | (略)㎡ |
4 | 锅炉房 | (略) | 鸥浦乡乡政府东北(鸥浦村) | (略)㎡ |
5 | 水泥地操场 | | 鸥浦乡乡政府东北(鸥浦村) | (略)㎡ |
土地基本情况:(略)
建筑基本情况:
估价对象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外墙刷涂料,塑钢窗,走廊铺地砖,办公室内铺地板。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等设施齐全。防水、保温等建筑功能正常。外墙厚(略)cm, 室内净高约2.7m。房屋使用维护一般,综合成新率五成左右。起始价:(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呼玛县教育局(略)年4月(略)日
网络拍卖规则、须知
我局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上对呼玛县鸥浦乡中心校房产出售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竞买规则、须知》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规则、上传的附件及网签的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及上传附件和网上要求网签文件的各项条款,并对竞买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竞买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的合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成交后委托人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拍卖。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 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 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拍卖采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拍卖,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汇款手续费;
八、买受人应在当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5%)一并交齐到拍卖公司账户内。
九、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主观原因造成标的无法交付的,不构成违约责任,委托人退还全部款项。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除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十一、拍卖人不作所有权转移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所有权转移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成交后,所有权转移时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拍卖,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
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简易流程:(略)
1、账号注册:(略)
注册:(略)
2、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略)
方可进行报名等所有操作;
3、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如竞拍的项目需要资格审查请务必与拍卖公司联系),网上申请获得保证金账号;
4、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在截止日期前两日“电汇”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需用注册的账号一致的户名进行转账电汇,不得用其它账号汇款,不得用现金汇款;
5、缴纳竞买保证金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是否缴入,然后操作竞拍资格确认;
6、获得竞拍资格后,等待拍卖。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八、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提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