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并签章(磋商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磋商的,提供磋商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签章);
3.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除外)(磋商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磋商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磋商时涉及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签章(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并签章(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磋商供应商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名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且(略)年(含)之前未列入中国会计师协会黑名单里的)出具的(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并签章;
7.磋商供应商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8.磋商供应商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略).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略)年(略)月-(略)年(略)月的磋商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磋商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磋商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略).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略)年(略)月-(略)年(略)月的磋商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磋商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磋商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注:(略)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略))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略)
(2)“苏采云”系统使用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为“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流程:(略)
(3)咨询电话:(略)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略)
(5)磋商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