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社+村居”综合服务驿站建设,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社区(村居)就业公共服务示范指南)》(黔人社通〔(略)〕(略)号)精神,打造基层综合服务驿站示范点,带动基层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在辖区内6个社区建设村级综合服务驿站示范点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资金:(略)
(三)资金来源:(略)
(四)建设内容:
1.村级综合服务驿站示范点应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人以上。
2.提供劳动力信息采集、就业培训意愿调查、就业岗位收集和储备、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岗位推荐和职业介绍、公共招聘活动、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有组织外出务工、就业信息跟踪等就业创业服务。
二、服务项目购买方需出资建设以下内容
1.服务驿站建设应包含“村级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实施内容,即配备?LED显示屏用于滚动播放岗位信息、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发布求职招聘信息、申报劳动维权等。
2.服务驿站应当配置办公桌椅2套,配备2台电脑和打印设备,满足人社服务窗口办公需要。共建单位需配置其他设备的,由共建单位自行明确。
3.服务驿站应当满足无障碍服务条件,为有需求的残疾群众和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驿站大厅内,配备6人以上的座椅、配置饮水机、无线路由器等设备,方便群众等候休息。
4.服务驿站大厅内,设置宣传册展架1个,用于摆放人社政策、其他政策等宣传资料,方便群众自行取阅。
5.标识设置:(略)
三、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签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类独立法人企业、机构等。同时,承接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人员。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四、公告时间
(略)年4月(略)日-5月(略)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