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七一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 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夏津县七一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经 夏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夏发改项审((略))(略)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夏津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冠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夏津县七一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位于德州市夏津县
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略)
本次招标为 5个标段。工程施工1标:(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施工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 本公告所涉及的标段编号及后续招投标文件中标段编号均以大写为准。 6.3 本次招标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终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合同。本次招标按照施工二至六标的顺序评审。若在前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段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8.3 招标文件售价:(略)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夏津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冠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李主任 | 联系人 | 黄经理 |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电话 | (略)-(略)、(略)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sdguanfengjn@(略).com |
| 地址 | 夏津县建设街(略)号 | 地址 | 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联合财富广场4号楼(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