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拟对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明水头孢原料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议标,欢迎符合招议标条件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议标名称:(略)
二、招议标编号:(略)
三、项目简介:
1、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明水-头孢原料药建设项目,项目投资超(略)万元。头孢原料药车间占地面积(略).(略)m2,建筑面积(略).(略)m2。包含消防设施用房、质量检验研发中心、库房、公用工程中心、罐区等部分。
2、具体服务内容:
投标人需根据该项目建设内容、生产工艺流程等情况核实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同时核定该项目的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服务内容包括:
1.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所需的环境检测、数据分析、评价报告编制及修改、评估评审、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及专家的评审等所涉及的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2.办理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审批流程所需的环境检测、数据分析、评价报告编制及修改、评估评审、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及专家的评审等所涉及的取得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批复文件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3.编制本项目所在厂区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协助取得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4.协助办理排污许可证,并获得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文件。
注:(略)
3、完成时间要求:
1.在企业提供相关材料后(略)日内完成《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明水-头孢原料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报告完成后,于(略)日内完成环保部门评审工作,取得环评审批意见。
2.项目建成通过环保在线验收后,中标单位于(略)日内完成《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明水-头孢原料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报告》。
四、招标方式:(略)
五、投标有效期:(略)
六、投标单位资质和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相关资格的合法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和合同义务;
2. 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级或以上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等相关的有效证件;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产、财务、专业技术能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经济、法律等纠纷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5. 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与哈药集团合作的不良记录。
6. 资质及业绩要求:(略)
7. 其他要求:(略)
七、付款方式:(略)
八、评标方法:(略)
九、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略)
时间:(略)
3、相关费用1)标书款:(略)
2)投标保证金:(略)
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3)、汇款注意事项
注:(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子邮箱:(略)
十一、以上公告同步推送至哈药集团官网(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