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支流策底河上游水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支流策底河上游水生态修复项目已由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泾审批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建设资金来源:(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略).(略)公顷。其中:(略)
3、河道生境构建修复工程2.(略)公顷。其中:(略)
4、附属工程:(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标段划分:(略)
泾河支流策底河上游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标段;
泾河支流策底河上游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标段;
泾河支流策底河上游水生态修复项目三标段;
泾河支流策底河上游水生态修复项目四标段;
泾河支流策底河上游水生态修复项目五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 (略)月(略) 日 (略) 时 (略)分至 (略) 年(略) 月 (略)日 (略)时 (略)分(北京时间,下同),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略)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 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略)
提示:(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距开标时间前 1 个小时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在线签到,等候并准时参加电子开标活动。
6.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6.1 评标方法:(略)
6.2 定标方法:(略)
6.3 本项目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略) 年 (略)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