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略)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房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略) 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房建工程及智能感知设施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略)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发改交通审发〔(略)〕(略)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国道(略) 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房建工程及智能感知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 (宁交函〔(略)〕(略)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除申请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外,通过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略)
2.2 工程地点:(略)
2.3 工程概况:(略)
(二)红寺堡公路养护站生产生活用房。新建的养护站办公用房及员工宿舍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略)平方米; 物资储备库为门式钢架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面积(略).6平方米; 设备用房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略).9平方米,地下一 层为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地上一层为空气源热泵机房和消防增压设备间;食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略).7平方米。
(三)配套设施。1. 给排水系统。从场区周边原有给水管网引一条 de(略) 给水 管至泵房内二次增压给水设备,通过增压后在场区内形成环状给水供水管网。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后排至场区原有污水处理设备,雨水通过边沟收集排至场区外。
2. 消防。设置消火栓系统,消防用水均由地下消防泵房和消 防水池供给,引出两条 DN(略) 消防供水干管,在场区内形成环状消防管网。建筑内均放置手提式灭火器。
3. 采暖与通风。养护站生产生活用房、餐厅采用空气源热泵 供暖系统,供暖末端使用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系统。执法大队 综合楼、食堂及执法业务大厅等利用原锅炉房进行供暖,建筑物内采用散热器采暖。
4.电气系统。拆除现状(略)kVA柱上变压器,保留现状(略)kVA 电锅炉专用箱变。新增1 台(略)kVA 箱变,用于执法大队综合楼等用电。新增1台(略)kVA 箱变,用于养护站生产生活用电。
2.4 招标范围:(略)
2.5 计划工期:(略)
2.6 标段划分:(略)
注:(略)
2.7 评标办法:(略)
2.8 资格审查办法:(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国道(略) 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房建工程标段资格要求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 条件 |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财务 能力 | 1.投标人提供近3年((略)年 、(略)年 、(略)年)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投标人近 3 年((略)年 、(略)年 、(略)年) 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 1。 |
企业 业绩 |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合同(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略) |
企业 信誉 |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 ”、“信用交通 ”、“信用宁夏 ”任一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三个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 (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 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
主要 人员 | 项目经理:(略) 项目总工:(略)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略)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略)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 标。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略)
3.5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和 “ 信 用 宁 夏 ” 网 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电子标,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为固定模板无法修改,本公告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第 3.3 条修改为:(略)
第 3.5 条修改为:(略)
第 3.6 条修改为:(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项 目 采 用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登 录 宁 夏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 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锁办理请关注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 CA 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略)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略)年(略) 月(略) 日(略) 时(略) 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 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第 4.1 条修改为:(略)
4.3 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瞒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4.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 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 ”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 ”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 ”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略)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略)
现场踏勘时间:(略)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略)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略)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 ”,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 CA 锁登录 网上“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现场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 CA 锁登录网上“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 ”进行现场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