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7蓄车场场地扩容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略)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P7蓄车场场地扩容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建设规模:(略)
2.3 工程预算金额为:(略)
2.4 标段划分:(略)
2.5 资金来源:(略)
2.6 项目地址:(略)
2.7 招标人:(略)
2.8 招标代理机构:(略)
2.9 招标方式:(略)
2.(略) 招标范围:
拟于现状蓄车场东侧新建E区临时蓄车场,新建临时蓄车位(略)个。要求单向组织交通,蓄车位规模根据现状永久场地规模布置,现状停车场与临时蓄车场做好物理隔离措施,并设置独立的出入口通道供现状蓄车场内车辆出入。同时满足甲方的其他要求。
工程设计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消防、照明、监控及附属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由招标人所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显示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施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其图纸资料。
2.(略) 投标最高限价:(略)
超过投标最高限价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2.(略) 工期要求:(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常规条款: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殊条款: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其以上资质(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所选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电子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上海备案);
(4)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略)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略)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5月6日下午(略)时(略)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略)号(略)楼第三会议室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