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略)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预算:(略)
四、磋商内容:(略)
五、合同履约期限与服务期:(略)
六、服务(交货)地点:(略)
七、评审方法:(略)
八、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略)
1、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略)
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且不足采购限额标准的服务。为此参照政府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略)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略)
十一、文件质疑:(略)
十二、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略)
十三、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略)
十四、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