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红色旧址十三大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红色旧址十三大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彭审批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建设资金来自(略)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彭财(预)发【(略)】(略)号),招标人为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2.5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4月(略)日(略):(略)
4.2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略)
注:(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
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现将不见面开标系统运行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5.1系统环境配置:(略)
5.2投标人网上开标签到时间:(略)
5.4投标文件网上解密:(略)
5.5操作手册下载:(略)
5.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注:(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