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军山路桥(西涧路与京沪铁路交叉工程)、八里地块周边配套道路稻香路(八中南侧规划支路-永丰路)、凤翔东路(紫薇路-清琅别院二期出入口)照明工程—路灯灯杆、灯具、电缆、箱变、PE管等采购项目四标段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
项目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将军山路桥(西涧路与京沪铁路交叉工程)、八里地块周边配套道路稻香路(八中南侧规划支路-永丰路)、凤翔东路(紫薇路-清琅别院二期出入口)照明工程—路灯灯杆、灯具、电缆、箱变、PE管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答疑澄清如下:
一、答疑内容
1、一标段灯杆、灯具招标文件第(略)、(略)页:(略)
答:(略)
2、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LED 灯具具体技术要求:(略)
答:(略)
3、现就清单项目特征中:(略)
答:(略)
4、在招标文件中已确定了路灯灯杆、灯具的技术参数,没有图片样式。请问是否不限外型,只要满足技术参数即可?
答:(略)
5、第一标段,技术要求(二)LED灯具具体技术要求中明确了LED灯具光效≥(略)lm/w,色温(略)K±(略)K,显色指数≥(略),功率因素≥0.(略),防护等级IP≥(略),灯具外壳碰撞防护等级≥IK(略);请问是否需要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如不提供检测报告,怎能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能够满足技术要求?招标人怎能控制产品质量?
答:(略)
二、澄清内容
1、对一标段灯杆、灯具技术要求增加如下要求:
(1)实物样品由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后3天内送至招标人处进行确认,确认后按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封存。
(2)如中标人递交的实物样品与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不符,经一次调整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略)年5月6日8时(略)分,解密时间调整为:(略)
注:(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