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略)年1月-(略)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略)3.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年4月(略)日(略)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略)五、开启截止时间:(略)年4月(略)日(略)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7.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略)7.5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7.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1采购人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址:(略)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