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杞县病险水闸维修改造项目(铁底河金村闸)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杞县病险水闸维修改造项目(铁底河金村闸)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国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略)
2.4、总投资额度:(略)
2.5、建设规模:(略)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2.7、标段划分:(略)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2.8、质量要求:(略)
2.9、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略)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略)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略)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3.1.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略)
3.1.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企业及其拟投入本项目相关执(从)业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安全员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略)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方式,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条件:(略)
3.2.3、项目总监资格:(略)
3.2.4、授权委托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并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3.4 信誉要求:
3.4.1受贿行贿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情况:(略)
3.4.2本项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略)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3.7 潜在投标人只可对以上多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投多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略)年5月9日上午9点(略)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略)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5、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略)
5.6、本项目需递交一定比例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监督部门
名称:(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电话:(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
1.1.4 | 项目名称及标段 | 杞县病险水闸维修改造项目(铁底河金村闸)第一标段 |
1.1.5 | 建设地点 | 开封市杞县境内 |
1.2.1 | 资金来源 | 国债+财政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 | (略)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三、投标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1.(略).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预备会。 |
1.(略).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之日(略)日前 |
1.(略).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之日(略)日前 |
1.(略) | 偏离 |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略)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略).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 (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略).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略).投标报(总)价高于招标控制(总)价的; (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及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的; (略).造价工程师(或造价人员)证章不是本公司的未附委托协议的; (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符合要求的。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等。 发布形式:(略)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时间:(略) |
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年5月9日上午9点(略)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4 | 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略)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若投标人报价未响应,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报价允许低于招标控制价,但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起(略)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略)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略) 注:(略)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3.电子保函:(略) http:(略)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
3.4.2 | 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的情形 | (一)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三)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 (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 (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字。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明确要求签字盖章的内容中,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完成签字或盖章外,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
5.2 | 开标程序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2、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到文件规定解密时间后,开始唱标;唱标完毕后(5分钟质疑期),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业主评委需由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本单位若没有符合条件的评委,将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
7.1 | 定标方式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在招标人收到评审报告后(略)日内完成。 |
7.2 | 定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评审结果(定标候选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厅》、《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7.5 | 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略)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略) 提交时间:(略) 履约担保退还:(略)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形式:(略)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略) |
(略)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1 |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略)】(略)号)的规定: 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 1、递交方式:(略) 2、递交地址:(略) |
(略).2 | 投标人对其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时不要求提供原件但原件扫描件均需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
(略).3 | 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发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变更、澄清、修改、答疑等,在发出之日起即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该文件。 |
(略).4 | 名称:(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电话:(略) |
(略).5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略).7 | 1、招标代理费:(略) 2、综合服务费:(略) |
(略).8 | 解释权:(略) |
(略).9 | (1)投标人必须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提供内容均真实有效的承诺。 |
(略).(略) | 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略)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
(略).(略) | 1、如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提供所证件及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 |
(略) | 电子招标投标 | 是; 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企业电子签章。 2、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 6、 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略) |
(略) | 其它 | 1、招标人实质性响应条款:(略) |
2、付款方式:(略) |
(略) | 1、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招标人只对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解释。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每个投标单位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其他已中标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已变更的,投标人依据豫建【(略)】(略)号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变更证明资料,且将项目经理变更资料附至投标文件中,未附的视为有在建项目。 项目经理的任职行为依据豫建【(略)】(略)号文件规定执行,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核实,由招标人取消其定标候选人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并处罚。 5、参与投标的建造师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得再担任其他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并在中标公示至合同签订阶段,不允许变更项目技术负责人。 6、合同履行阶段需要发生变更的,应严格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执行,且在变更后超过5个工作日不进行告知性登记备案的,作为个人不良记录行为并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进行公示。 7、严禁串标、围标行为,在评审中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一经发现存在此类情况,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略) 9、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发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变更、澄清、修改、答疑等,在发出之日起即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该文件。 |
(略) | 本项目所属行业:(略) |
(略) |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
1. 总则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略)
1.1.3 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略)
1.1.5 项目建设地点:(略)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略)
1.2.2 资金落实情况:(略)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略)
1.3.2 计划工期:(略)
1.3.3 质量要求:(略)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略)
(2)财务要求:(略)
(4)信誉要求:(略)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略)
(6)其他要求:(略)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适用)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适用)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图纸及清单;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略)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服务承诺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它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编制人及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逐页加盖复核人印章。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三)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本部分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为准)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分别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公章及法人章均需加盖骑缝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系统中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定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定标候选人。
7.3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4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 履约担保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5.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5.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3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6 签订合同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略).1异议和投诉
异议和投诉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略).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略).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形式评审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
3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4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资格评审 | 1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2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4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5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6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7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2.1.3 响应性评审 | 1 | 投标范围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2 | 工期要求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3 | 工程质量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4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5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6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7 | 投标报价 | 1、投标价格不得超出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2、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又无法说明原因的按废标处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 | 1、内容完整性 | 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合格。 |
2、项目管理机构设置 | 有符合本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有类似工程专业;否则不合格。 |
3、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有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和冬、雨季施工),有技术措施,包括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否则不合格。 |
4、质量管理体系与控制措施 | 有质量管理的体系及措施;有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目标、制度及质量标准;建立项目建设过程质量检查制度,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有关键分部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实施的承诺;并配备质量管理相关人员,否则不合格。 |
5、安全管理体系与控制措施 | 有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有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有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度、措施;有针对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辨识及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
6、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 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措施、绿色节能控制措施;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措施、噪声防治措施、生活生产污水排放控制措施等;有配备扬尘设备、配备相关人员的具体内容,否则不合格。 |
7、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有针对本项目的工程进度计划、进度控制措施(包括:(略) |
8、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 有满足本项目的设施设备配备计划(设施设备必须包含扬尘治理设备:(略) |
9、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 提供合理的施工进度表、网络计划图,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否则不合格。 |
(略)、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 总平面图布置符合本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
(略)、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 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建筑业科技创新应用;否则不合格。 |
(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采用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否则不合格。 |
(略)、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 有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相关措施;否则不合格。 |
(略)、风险管理措施 | 有节约能源措施、风险管理措施,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否则不合格。 |
| 2.2.2 (2) | 综合标评分标准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略)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应附中标公示网页版、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及中标通知书等清晰的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机构组成符合工程需要,专业配套齐全(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资料员、安全员),否则不合格。 |
履职尽责承诺 |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不提供相关承诺视为不合格。 |
优惠服务承诺 |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承诺替甲方排忧解难,且措施合理可行的。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承诺及措施。承诺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包含对施工范围内既有各类管线、设施、建筑物的保护措施,且有各种安全事故具体防范措施。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提供上述相关承诺视为不合格。 |
2.2.3(3) | 商务标评审 | 投标报价的评审:(略) |
推荐定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 |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略)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入围为定标候选人。 ④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6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入围为定标候选人。 ⑤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9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⑥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⑦当(略)<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入围为定标候选人。 注:(略) ②按照上述原则推荐定标候选人,如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并列进入推荐范围内时,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也应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
1、评标方法(合格制+合理低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合理低价。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定性评审标准
2.2.1 技术标:(略)
2.2.2综合标:(略)
2.2.3商务标:(略)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略)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投标文件硬件特征码一致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进行评审。
(1)按本章第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
(2)按本章第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
(3)按本章第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评标结果
3.5.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不标明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并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招标人可暂停本次评标行为,视情况选择择期复议、重新招标等处理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招标人可申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略)〕(略)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略)〕(略)号);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人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在招标人收到评审报告后(略)日内完成。
3.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摇号机),通过随机选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3人,设组长1名,成员2名,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单位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因素
在定标会议前由招标人组建核查小组,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也可以进行考察、质询,核查小组应根据项目特点特性综合权重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社保:(略)
3.纳税:(略)
4.财务报告:(略)
5.企业业绩:(略)
6.企业信用信息:(略)
7. 受贿行贿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情况:(略)
8.水利网备案:(略)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略).综合实力考察:(略)
(略).报价合理性:(略)
(略).项目经理面询(视情况线下组织);
(略).实施方案:(略)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含2家)时,招标人应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不含2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按照核查要求取消定标候选人资格的,应当书面报告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摇号机),通过随机选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定标地点为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标时间及具体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定标候选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在定标时至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标现场观看,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校验码除外,如其中含有字母则将字母摘除)数值由小到大排列确定1至N号号码球(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定标程序将全程进行音、视频记录及相关部门全程见证并存档备查。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定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人公示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定标候选人中重新抽取;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招标人签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