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高新区锦辉德正楼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高新区锦辉德正楼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略)-(略)-(略)-(略)-(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郑高锦辉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范围:(略)
施工范围:(略)
包含红线外(从大市政接驳点至红线内)及红线内的正式水、电、气、暖、通信、有线电视的报装、设计、施工、验收、移交,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通水、通电、通气、通暖、信号开通、安全论证等满足发包人使用需求的一切相关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由承包人办理的相关手续、BIM技术的实施及应用、相关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前的开荒保洁、维护、所有工程及设施移交、质保期服务等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略)
2.6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略)
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略)
2.7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2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根据其分工提供):(略)
3.2.1勘察资质要求:(略)
3.2.2设计资质要求:(略)
3.2.3施工资质要求:(略)
3.3人员资格要求:
3.3.1拟派勘察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方拟派人员):(略)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方拟派人员):(略)
3.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方拟派人员):(略)
注:(略)
3.4企业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方的成员)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含1万元平方米)或投资金额不低于(略)万元(含(略)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至少一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
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方的成员)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含1万元平方米)或投资金额不低于(略)万元(含(略)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至少一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
3.5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略)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三年((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勘察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3.6.2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略)号),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6.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勘察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的相关材料,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3.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注:(略)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不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2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7.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4月(略)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招标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费用:(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
5.2开标地点:(略)
5.3投标文件的上传:(略)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定代表人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s:(略)
5.7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略)
说明:(略)
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邮 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邮箱:(略)
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邮 箱:(略)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