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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内容及范围
在蓬江区、江海区范围内开展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蜱)密度监测和登革热媒介伊蚊密度质控点监测的工作。
二、服务要求
(一)病媒生物常规监测
根据《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国卫办疾控函〔(略)〕(略)号)、《全国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方案》(中疾控传防发〔(略)〕(略)号)《关于印发 (略) 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技术方案的通知》(粤疾控函〔(略)〕(略)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开展病媒生物常规监测。
鼠类监测每两月一次,设城镇居民区、重点行业(餐饮、食品制售、建筑工地、屠宰场、酿造厂等)、农村居民区3个类型的监测生境各1个。监测方法:(略)
蟑类监测每两月一次,选择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餐饮环境、医院、居民区各不少于2处。监测方法:(略)
蝇类监测每月一次,选择农贸市场、餐饮外环境、绿化带和居民区各不少于2处。监测方法:(略)
蚊类监测,成蚊每月两次。
监测方法:(略)2诱蚊灯法,每监测县(区)城区选择城镇居民区、公园(含街心公园)、医院各不少于2处,农村选择民房和牲畜棚(牛棚、猪圈、羊圈、养殖场等)各不少于2处,每处监测生境放置诱蚊灯一台。
蜱类生态学监测,参照国家级监测点的蜱类相关要求执行。每年不少于4次,任务数(略)份,采用体表检蜱法、布旗法开展监测,4种生态环境每季度监测一次。
(二)登革热媒介伊蚊密度质控点监测
根据江门市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技术方案要求,开展蓬江区、江海区质控点的监测工作。
每个区各选取2个质控点,分别进行幼虫监测(布雷图指数)和成蚊监测(诱蚊诱卵器)监测工作,全年需开展(略)轮次监测。每个质控点布雷图指数法调查不少于(略)户,布放诱蚊诱卵器不少于(略)个。
(三)数据提交方式:
1.病媒生物密度常规监测数据每月上报一次,每月的5日前上报上月的监测结果,监测结果发送到政务邮箱:(略)
2.登革热媒介伊蚊密度质控点监测数据每半月上报一次,上半月数据要在当月(略)日之前上报,下半月数据要在下月1日之前上报,监测结果发送到政务邮箱:(略)
3.竞投方按监测方法和要求将监测记录表和汇总表提交采购方。
(四)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服务提供单位应该严格按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密度监测方案、登革热媒介监测方案开展工作,采购方不定期对服务提供单位的监测情况(监测数量、监测选点)抽查,如发现偏差,应予以纠正。
三、服务预算
本项目采用合同总包价,最高限价为(略).8万元。服务提供单位报价应包括:(略)
四、参选单位有关要求
(一)服务提供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服务提供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或法人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营范围具备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或有害生物防治工程监理服务。
(三)从事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人数需要达到5人或者以上。
(四)提供近三年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案例。
(五)投入本项目的现场工作人员需要提供近半年购买社保证明。
五、资料报送要求
参选单位需对其资质和我局提出的工作内容提供证明材料。其中,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只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独用文件袋密封封装,以便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核。服务内容需提供参考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式五份(至少有一份是加盖公章的正本),另外统一用文件袋密封封装,文件袋上请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名称、手机号码和办公电话。
报名单位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供所有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出现资料份数不足、没有加盖公章、密封不完好等情况,我局有权通知参选单位并取消相关资格。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略)
(二)报名地点:(略)
特此公告。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