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瓯市房道万木林竹木产业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已由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欧发改审批〔(略)〕(略)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瓯市龙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及多渠道筹集 ,招标人为建瓯市龙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建瓯市房道镇七道村锦溪;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略).(略)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略).(略)万元。项目一期包括新建道路1.(略)k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园区主路(略)m、道路红线宽度(略)米;支一路(略).(略)m、支二路(略).(略)m、支三路(略).(略)m、道路红线宽度8米)、污水处理站1座、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灌注桩(略)m、挡墙(略).(略)m、边坡工程(略).(略)m;项目二期包括建设管理用房、消防站建筑面积为(略).(略)m,单层厂房(拟采用装配式结构)(略).(略)m、多层厂房(框架结构、四层)(略).(略)m、物流仓库(略).(略)m、消防水池、水泵房(略).(略)m。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工程、绿化、围墙、挡墙等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建设(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任务;①设计范围包括:(略)。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略)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5.工期要求:(略)(略)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含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暂按一般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以上,为大型;园区雨水管道管径≥(略),为大型).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单位要求:(略)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运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中承担运营任务的单位)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8.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略).其他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由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或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可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和承担运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方组成联合体,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根据闽建办筑函〔(略)〕(略) 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略)](略)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4)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北京时间,下同)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略)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略)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年(略)月(略)日(略) 时(略) 分(略)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略)
8.2履约担保形式:(略)
8.3履约担保期限:(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略)上发布。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