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家弄花苑工程(一期)全过程代建开发A(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家弄花苑工程(一期)全过程代建开发 (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略)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略)
2.3 招标范围:(略)
建安工程包含:(略)
设备(含1#-4#变电所(变配电设备)、光伏),室外水安装(给水),通讯系统,燃气,由发包人后期单独委托,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但纳入施工总承包服务范围,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不作调整。
2.4 工期要求:(略)
开工前期阶段是指合同签订之日至开工之日(开工之日以开工报告时间为准)。施工工期是指开工之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交付阶段是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至大产权证办理完成。
2.5 质量目标:(略)
2.6 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2 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3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保证金:(略)
3.7 其他条件:
3.7.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施工单位须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7.2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如下: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5月(略)日9时(略)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会议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9. 行政监督部门(盖章):(略)
(1)本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略)
(2)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形式的,各投标人通过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进行在线办理,登录网址为http:(略)
(3)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对施工负责人在建项目承接情况进行查询(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如拟派施工负责人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