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农村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园(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已由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略)
2.2.工程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2.4.招标方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略)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略)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略)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1.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近五年内不得存在因不当的项目管理(或代建)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④根据《关于加强工程监理招投标中有关资质注册人员核查的指导意见》(闽招协〔(略)〕3号)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