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收坝水厂三期扩建工程设计 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丰收坝水厂三期扩建工程设计》招标文件中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答疑补遗通知的形式告知你们。本答疑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答疑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一、答疑部分 问题1: 2.2.4(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得2分,最多得2分。该条指向性明显,直指*****,应进行调整。本招标范围包含项目方案设计以及其他所需的专项设计,此内容符合注册咨询工程师的专业范围,显然设计负责人更需要此证书,而不是无关的烟雾弹注册,至少应对此条进行如下补充,应改为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 2.2.4(2),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略) 答: 1、本项目为市政工程类项目,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加分项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略)版)》评标办法商务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的要求进行设置,分值设置及证书个数均满足范本要求;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加分项按照《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略)](略)号)中“附件2:(略) 2、本项目为市政工程类项目,商务部分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加分项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略)版)》评标办法商务部分—“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执业资格和职称”的要求进行设置,考察人数、分值设置及证书个数均满足范本要求;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加分项按照《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略)](略)号)中“附件2:(略) 问题2:(略) 答:(略) 问题3: 1、招标文件P(略)页,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得2分,最多得2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及以上给排水专业类职称的,得1分。问:(略) 2、招标文件P(略)页,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略) 答: 1、本项目为市政工程类项目,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加分项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略)版)》评标办法商务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的要求进行设置,分值设置及证书个数均满足范本要求;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加分项按照《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略)](略)号)中“附件2:(略) 2、本项目为市政工程类项目,商务部分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加分项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略)版)》评标办法商务部分—“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执业资格和职称”的要求进行设置,考察人数、分值设置及证书个数均满足范本要求;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加分项按照《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略)](略)号)中“附件2:(略) 问题4:(略) 答:(略) 问题5:(略) 答:(略) 问题6:(略) 答:(略) 问题7: 1、招标文件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部分要求:(略) 2、发包人要求章节:(略) 答: 1、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本项目现状;本项目图纸及项目申请报告已补充发布,详见补遗部分。 2、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本项目现状;本项目图纸及项目申请报告已补充发布,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8:(略) 答:(略) 问题9: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要求如下:(略)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历要求和获奖情况要求如下:(略) 3、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要求:(略) 答: 1、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设置参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略)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此条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为市政工程类项目,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加分项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略)版)》评标办法商务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的要求进行设置,分值设置及证书个数均满足范本要求;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加分项按照《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略)](略)号)中“附件2:(略) 3、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同于正高级工程职称。 问题(略):(略) 答:(略) 问题(略):(略) 答:(略) 问题(略):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3.业绩要求、5.3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及第三章评标办法2.2.4投标人的类似业绩(共3处),工程类别:(略)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3.投标人业绩与5.3项目负责人业绩,在满足招标条件要去情况下,是否能为同一项目? 答: 1、工程类别为自来水厂或给水厂(新建或扩建)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中的工程类别要求。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3.投标人业绩”和“5.3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问题(略):(略) 答:(略) 问题(略):(略) 答:(略) 问题(略):(略) 答:(略) 问题(略):(略) 答:(略) 问题(略):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要求如下:(略)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历要求和获奖情况要求如下:(略) 答: 1、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设置参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略)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相关设置符合范本要求,此条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为市政工程类项目,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加分项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略)版)》评标办法商务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的要求进行设置,分值设置及证书个数均满足范本要求;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加分项按照《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略)](略)号)中“附件2:(略) 问题(略):(略) 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中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略) 3,规模(略) 万m3/d及以上(注:(略) 4,这样设置条件不担心政治风险吗?恳请相关部门调查介入。本地设计院根本无法参与。 答: 1、本项目为市政工程类项目,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加分项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略)版)》评标办法商务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的要求进行设置,分值设置及证书个数均满足范本要求;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加分项按照《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略)](略)号)中“附件2:(略) 2、本项目为市政工程类项目,商务部分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加分项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略)版)》评标办法商务部分—“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执业资格和职称”的要求进行设置,考察人数、分值设置及证书个数均满足范本要求;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加分项按照《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略)](略)号)中“附件2:(略) 3、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自来水厂(或给水厂)全工艺流程设计,若仅提供自来水厂(或给水厂)深度处理工程部分设计,不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4、本项目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问题(略):(略) 答:(略) 问题(略): 1、项目负责人双注册+正高得满分,且项目负责人需中标通知书中体现,这个排他性显而易见;全国除了某一家一直在重庆水务做项目的单位,全国找不出第二家可以满足的单位,请问一下重庆市自来水公司,此单位水平在全国能排到第一么?此条件非等纪委进驻,大家拿出来对峙才愿意罢手么? 2、结构负责人也需要双注册才能拿满分,请问一下,此项目就项目负责跟结构负责两个人就可以完成么,别的专业不用参与?术业有专攻,既然设置多学科,多专业,就应该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还想通过回复时以重点项目,结构为重点专业,设置双注册合理糊弄? 3、某单位想一手吃下水务所有项目,真不怕撑住了消化不了? 答: 1、本项目为市政工程类项目,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加分项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略)版)》和《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略)](略)号)中“附件2:(略) 2、本项目为市政工程类项目,商务部分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加分项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略)版)》和《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略)](略)号)中“附件2:(略) 3、本项目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问题(略):(略) 答:(略) 问题(略): 1、我公司业绩名称为:(略) 2、我公司业绩中包含取水泵站,但为在现有泵站基础上改造扩容,主要为新增设备扩能,是否满足商务加分业绩? 答: 1、不满足。本项目为自来水厂扩建项目,新建取水工程(土建工程(略)万m3/d、设备与安装工程(略)万m3/d),业绩要求中设置的净水厂是指自来水厂或给水厂,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设施或再生水厂)项目不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中的工程类别要求。 2、不满足。本项目为自来水厂扩建项目,新建取水工程(土建工程(略)万m3/d、设备与安装工程(略)万m3/d),商务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加分项中要求的工程类别为净水厂(新建或扩建),须包含取水泵站工程,即投标人提供的净水厂(新建或扩建)业绩实施范围须包含取水泵站工程(新建或扩建),不仅仅是取水泵站设备的新增或改造扩能,还应包括取水泵站土建部分的新建(或扩建)。 问题(略):(略) 答:(略) 问题(略):(略) 答:(略) 问题(略):(略) 答:(略) 问题(略):(略) 答:(略) 问题(略):(略) 答:(略) 问题(略):(略) 答:(略) 问题(略):(略) 答:(略)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全文修改为:(略)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全文修改为:(略)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全文修改为:(略)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执业资格和职称”—“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全文修改为:(略) 5、本项目图纸及项目申请报告随本次答疑补遗通知一并发出,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略) (略)年4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