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满足)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限内; 2.本次招标揭阳市惠来县周田镇丰彩人居生态线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任务方)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设计任务方)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4)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略)〕(略)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5.近三年(指(略)年度至(略)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若为最新年度成立公司,则提供最近年度财务相关资料即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