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略)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略)](略)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本工程不接受有红黄牌警示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以及动态核查不通过的供应商报名报名。
(7)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①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略)
②“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之一,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先登录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在线打印时间要求:(略)
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略)
④“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