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电子签章信息、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一致 |
投标文件签署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2项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1项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不作为否决投标条款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2项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基本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和“投标人须知”第3.5.4项规定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符合第六章资格审查部分第二项规定 |
授权委托书 | 符合第六章资格审查部分第三项规定 |
联合体协议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如有)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和第六章资格审查部分第五项规定 |
近年度财务状况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和第六章资格审查部分第七项规定 |
近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和第六章资格审查部分第八项规定 |
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和第六章资格审查部分第九项规定 |
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及遵纪守法诚信承诺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第三项规定 |
其它材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招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
发包人要求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规定 |
报价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的相关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2.1.4 | 成本价评审 | 低于成本报价 | 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2项规定进行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勘察设计大纲(略).(略)分项目管理机构及企业业绩、资质等(略).(略)分项目人员配备(略).(略)分投标报价(略).(略)分((略)-(略)分) |
2.2.2(1) | 勘察设计大纲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需求分析 | (5.0)分 | (1)针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分析的描述;(2)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需求理解;(3)能掌握项目的项目背景及本项目实施的意义及完成后可达到的目标。优得 5.0-3.5分,良得3.4-1.9分,差得1.8-1.0分,未提供不得分。 |
项目总体理解及设计思路 | ((略).0)分 | (1)能考虑到本项目具体情况,提出总体设计理解、思路;(2)能考虑到本项目具体情况,从便民就医、促进医疗业务效率、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支撑运营决策、优化医疗协同、开展数据应用、实施移动医疗、强化信息安全、夯实信息平台基础9个方面给出可能涉及的应用场景、业务流程图、流程描述;(3)能考虑到本项目具体情况,从便民就医、促进医疗业务效率、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支撑运营决策、优化医疗协同、开展数据应用、实施移动医疗、强化信息安全、夯实信息平台基础9个大类的相关功能设计思路。优得(略).0-(略).0分,良得(略).9-9.0分,差得8.9-6.0分,未提供不得分。 |
项目设计重难点分析 | (5.0)分 | (1)能考虑到本项目具体情况,分析哪些建设内容属于本项目重点;(2)能考虑到本项目具体情况,提出项目设计难点。优得 5.0-3.5分,良得3.4-1.9分,差得1.8-1.0分,未提供不得分。 |
设计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 | (5.0)分 | (1)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的工期保障措施(包含时间安排、工作计划);(2)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质量保障措施(根据本项目的建设需求制定详细的质量保障措施)优得 5.0-3.5分,良得3.4-1.9分,差得1.8-1.0分,未提供不得分。 |
2.2.2(2) | 业绩、信用、管理机构等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企业资质等级 | (6.0)分 | 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得6分;此项最多得6分。注:(略) |
企业业绩 | (4.0)分 | (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类似设计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1分。此项最多得4分。(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
项目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6.0)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得6分。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 | (6.0)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得6分。 |
2.2.2(3) | 人员配备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设计其他专业人员 | ((略).0)分 | (1)系统集成专业负责人:(略)(2)信息安全专业负责人:(略)(3)工程造价负责人:(略)注:(略) |
2.2.2(4) | 投标报价 | 采用下列方式:?B方式:(略)S(评标基准价)= α,α为有效的最低投标价;投标人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相等的为满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除投标报价总分值的2%,扣完为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