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纬四路(经十路-经十三路)道路新建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略)
本招标项目榆中县纬四路(经十路-经十三路)道路新建工程已由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略)] (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中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及各级财政资金等多渠道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略)
2、项目名称:(略)
3、建设地点:(略)
4、工程规模:(略)
5、标段划分:(略)
6、招标范围:(略)
7、工期:(略)
计划开工日期:(略)
8、估算总投资:(略)
9、资金来源:(略)
(略)、质量要求:(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指(略)
年(略)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略)年(略)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5、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略)年至(略)年度或者(略)年至(略)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申请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资格审查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8、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以网站截图为准);
9、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略)、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
(略)、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时间:(略)
获取网站:(略)
获取方法:(略)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略)
递交地点:(略)
6.2申请人按甘建建〔(略)〕(略)号、甘建法〔(略)〕(略)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 本项目资格项中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2. 关于原件的说明:(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略)
八、联系方式
接收异议方式:(略)
联系部门:(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接收投诉的方式:(略)
联系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单位:(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