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城市北区再生水厂及市区再生水设施提升工程(监理及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城市北区再生水厂及市区再生水设施提升工程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吴忠市城市北区再生水厂及市区再生水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清宁福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及自治区专项资金、(略)年海绵城市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清宁福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宇恒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2.5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一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略)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有限公司
地 址:(略)
北门4号楼三层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