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速转子动平衡试验台(项目名称)的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五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略)
2.2 项目名称:(略)
2.3 数量:(略)
2.4 技术规格:(略)
2.5 交货地点:(略)
2.6 交货期:(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状况表。
3.4 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查询结果)或信誉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4月(略)日(略):(略)5月7日(略):(略)
4.2 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略)元,下载需要支付采购平台管理费(略)元,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4.3 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5月(略)日上午(略):(略)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地点:(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