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秦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秦安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秦发改农经【(略)】(略))号文件批准立项。资金来源增发国债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招标人为秦安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赢信融创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总投资金额:(略)
2.5标段划分:(略)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2.6计划工期:(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投标人近3年((略)年至(略)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略)年至今)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无不良信誉记录,无安全事故记录,近3年((略)年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或监理项目业绩(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3第一标段的投标人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建造师(含贰级)以上资格证书,具有水工环相关专业中的其中一个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略)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中途不得更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企业社会保险凭证)
3.4第二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行业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格证书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且总监理工程师近一年((略)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技术人员中途不得更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企业社会保险凭证)
3.5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略)
3.7本项目招投标相关事宜,严格按照《甘肃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 获取时间:(略)
4.2 获取方法:(略)
注:(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5.2 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5.3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现 因 天 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系 统 优 化 升 级 , 系 统 升 级 为 :(略)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