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闽江大樟溪(永泰县)防洪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江大樟溪(永泰县)防洪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泰县民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略)%:(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建设规模:
闽江大樟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永泰县段位于永泰县城区沙浮社区、嵩口镇、梧桐镇长庆镇,涉及河道为大樟溪及其一级支流粗溪、青龙溪、长庆溪,共分为4段;本工程建设内容为:(略)
。
2.3 产业类型:(略)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
2.5 最高控制价:(略)
2.6 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
;
2.7 服务期限:(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设计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资质, 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 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 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略)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略)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