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清泉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期) - 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清泉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期)已经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郯行审建字〔(略)〕1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郯城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冠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郯城县清泉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期)位于临沂市郯城县东部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略)
本次招标为 6个标段。监理1标:(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监理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监理的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有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2 施工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3 质量检测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类5个类别)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质量检测的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所有检测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 6.3 本次招标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终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合同。本次招标按监理1-2标、质量检测1-2标、施工1-2标的顺序评审,如前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段不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如施工标投标人与对应监理标或质量检测标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能成为施工标第一中标候选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8.3 招标文件售价:(略)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郯城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冠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朱科长 | 联系人 | 黄经理 |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略)、(略)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sdguanfengjn@(略).com |
| 地址 | 郯城县郯西路(略)号 | 地址 | 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联合财富广场4号楼(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