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山体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碾盘沟山体整治工程) 投标保证金账户:(略)
1.招标条件
棚改山体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碾盘沟山体整治工程)已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延行审投资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招标人延安市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海硕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3 概算总投资:(略)
2.4 建设地点:(略)
2.5 计划工期:(略)
2.6 标段划分:(略)
2.7 招标范围:(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 B 证,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信誉要求:(略)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 请于 (略) 年4月(略)日至 (略) 年5月4日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确认, 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注:(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及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略) 年5月(略)日(略) 时 (略)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 ,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 7 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电子版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发布。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监督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