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督监管检查辅助任务技术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交易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4.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注:(略)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注:(略)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五、开启:
1.开启时间:(略)
2.开启地点:(略)
注:(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2.公告发布的媒体:(略)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
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
(3)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