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全部入围 |
2.2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格式以CA系统为准 |
企业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企业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需持有项目经理安全B证特别提醒:(略)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文件要求且证书注册期和使用期在有效期内的。 |
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if !supportLists](1)[endif]①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if !supportLists](2)[endif]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之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类似工程业绩 | [if !supportLists](3)[endif](略)年4月1日(以竣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企业完成过单份合同【管径1.4m及以上且累计长度1km及以上的给水开槽管道工程(指原水或输配水)】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略)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文本) |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 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格式文本)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文本) |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格式文本 |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略)〕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2.3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一阶段评审(1)施工组织设计(含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略)(2)投标人业绩:(略)第二阶段评审:(3)投标报价:(略)(4)报价合理性:(略)注:(略)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此处提供两种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及K值、Q1值、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如下(在系统中抽取评标办法时用方法1、2代替)第一种:(略)(1)评标基准价①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略)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5%、(略)%、(略).5%、(略)%。第二种:(略)(1)评标基准价①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略)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略)(略)%。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两种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 |
第一阶段评审 |
2.3.3(1)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注:(略)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略) □0.(略)分。项次 | 评审因素 | 页数要求 | 评分标准 | 无此项 | 分值 | 1 | 总体概述:(略) | ≤(略) | 0 | 2 | 2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略) | 0 | 2 | 3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略) | 0 | 2 | 4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略) | 0 | 4 | 5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略) | 0 | 2 | 6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略) | 0 | 4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 | 答辩题由评委现场出题,项目经理现场书面作答,经评委评审后计入总分值中。(本项非电子标书所含内容),本项满分2分。注:(略) | 上表第7项注:(略)2、请各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随身携带:(略)5月(略)日9时(略)分前到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东侧三楼,碧华路(略)号)参与签到及现场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答辩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处理。 3、若同时投多个标段的,踏勘现场照片和手机拍摄视频须分别同时提供。4、踏勘现场照片要求:(略)5、手机拍摄视频要求:(略)5、各标段的踏勘现场照片和手机拍摄视频必须经招标人开标现场核验通过后方可参与答辩,否则答辩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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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略)年4月1日(以竣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完成过单份合同【管径1.4m及以上且累计长度2km及以上的给水开槽管道工程(指原水或输配水)】施工业绩并担任项目负责人,有1个计1分,本项最多1分。(注:(略)(2)(略)年4月1日(以竣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完成过单份合同【管径1.6m及以上且累计长度(略)m及以上的顶管】施工业绩并担任项目负责人,有1个计1分,本项最多1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交工验收证明(竣工/交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或归集的,若没有备案或归集,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或提供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指各级招投标监管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及截图,否则不予认可。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三项材料必须能完整体现管径、长度等业绩内容)。②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交工验收证明三项资料中需有材料能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若三项材料均载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若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则投标人应当另外再提供经备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以及该工程业绩属于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具体认定方法按苏建建管〔(略)〕(略) 号文件中“工程完成(略)%工程量前变更主要管理人员的,工程业绩由变更后人员享有”规定执行)。 |
第二阶段评审 |
2.3.3(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略)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3.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2.3.3(5)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略)报价合理性计算:(略) |
1. 评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