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表 | 披露信息表 |
| 项目编号 | (略) | 项目名称 | 贵州省林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略)%股权 |
| 数据编号 | PLXXB-(略)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的其他原股东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行使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交易保证金或未在竞价过程中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3、贵州省林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略)万元,其中转让方贵州森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认缴出资(略)万元,持股(略)%,截止至(略)年4月(略)日,实缴出资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金占认缴股权比例为0;4、由于转让方未足额出资,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出资人应在(略)年1月(略)日以前完成出资义务,受让方受让股权后,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完成实缴,并按认缴出资比例分取标的企业红利、认缴标的企业新增注册资本;5、标的企业于(略)年(略)月(略)日与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签署筑农商(云岩支行)(略)年流贷字(略)号、筑农商(云岩支行)(略)年流贷字(略)号、筑农商(云岩支行)(略)年流贷字(略)号《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共计4,(略),(略).(略)元,年利率为5.(略)%,借款期限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止,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6、标的企业于(略)年5月(略)日与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略)号《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共计2,(略),(略).(略)元,年利率为4.(略)%,借款期限自(略)年5月(略)日起至(略)年5月(略)日止,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7、标的企业于(略)年9月6日与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略)号《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共计1,(略),(略).(略)元,年利率为4.(略)%,借款期限自(略)年9月6日起至(略)年9月5日止,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8、标的企业于(略)年2月(略)日与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位于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2号虹祥大厦二十层(略)-1、(略)-2、(略)-3、(略)-4、(略)-5号房屋作为办公场地,面积(略).(略)平方米,房屋租金(略),(略).(略)元/月。第二年度租金按上一年度的租金标准递增3%,第三年度租金按上一年度的租金标准递增3%。租赁期限自(略)年5月1日至(略)年4月(略)日止;9、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应收账款账面值9,(略),(略).(略)元,占资产总额的(略).(略)%。主要为应收项目服务费,大部分账龄在1年以内,但仍存在部分账龄在2-3年、3-4年及5年以上的应收项目款项;(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其他应收款账面值6,(略),(略).(略)元,占资产总额的(略).6%,主要为内部往来款;(略)、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略)、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略)、标的的其他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
| 本次转让是否涉及抵押、担保、查封、租赁、诉讼: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否 |
| 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股权情况: |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股权申请 |
| 主表编号 | 姓名 | 现持有股权比例 | 拟受让股权比例 | 受让目的及相关后续计划 | 是否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及改变方向 | 是否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及重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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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目的及相关后续计划: | |
| 是否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及改变方向: | |
| 是否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及重组内容: |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
| 风险提示: |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转让方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需详细阅读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股权转让方案等有关备查资料。意向受让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受让登记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全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以现状受让标的。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略) |
| 价款支付时间: | 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并生效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交易条件: | 本次股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账号: | (略)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交纳金额: | (略).(略)万元 |
| 交纳时间: |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收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之次日起__3__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
| 保证金交纳事项: | 本次股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保证金返还: | 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所交纳保证金自书面审核确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
| 四、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
| 信息公告期: | (略)个工作日 |
|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不变更信息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自主报价 |
|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五、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现对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委托,拟将我方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略) |
| 六、意向受让方享有权力及应付义务 |
| 意向受让方享有以下权利:(略) |
| 七、附注:(略) |
| 1.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略) |
| 其他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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