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监理)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监理)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以 关于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发改基[(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长乐区振兴一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 出资比例为 地方财政资金(略)%,地方政府专项债劵(略)%,招标人为 福州市长乐区振兴一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
该项目对潭边支河、岭西河、梅花河、梅花河支河、新石壁河、山边右支河、下沙河、垄下溪、首祉溪等9条河道及梅花镇桃源村入海排口上游汇水区域进行环境综合治理和涉及污染源的管网进行检修并配套相应的附属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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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产业类型:(略)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监理人应对上述内容的监理相关工作承担全部责任,并出具相关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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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最高控制价:(略)
2.6 质量标准: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略)-(略))、《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略)~(略)-(略))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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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工期要求:(略)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 并具备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证明材料 和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 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元。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略)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略)]3号)、《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榕委办发明电[(略)](略)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