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重要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泰顺县河道水库综合整治项目(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顺县重要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泰顺县河道水库综合整治项目(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已由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审字〔(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顺县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略)% ,招标人为泰顺县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总投资:(略)
2.4 建安造价:(略)
2.5 招标范围:(略)
(2)专项咨询管理“N”:(略)
2.6 服务期限:(略)
2.7 质量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行业)或工程咨询甲级资信(水利水电行业);②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
3.1.2 投标人其他要求:(略)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2.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略)
3.2.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一方拟派。
3.3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4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须提供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略)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未被温州市级、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
4、根据温中法【(略)】(略)号文规定:(略)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顺分网(http:(略)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略)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4.4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