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亚市体育产业园路网工程项目(三期)-海润西街(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且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 成员单位名称及各方的职责分工、权利和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5)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
3.2.2其他要求:(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略)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