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宁发改投资〔(略)〕(略) 号,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略)%,项目业主为宁海县净源水处理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净源水处理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 施工总工期:(略)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略)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