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仑苍镇阀门城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南安市仑苍镇阀门城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招标编号:(略)
一、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 1:(略)
回复:(略)
问题 2:(略)
回复:(略)
问题 3:(略)
回复:(略)
问题4:(略)
回复:(略)
问题5:(略)
回复:(略)
二、补充通知
1.子项目二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略).2缺陷责任期”条款修改为“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略)
2.子项目二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附件3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相关内容修改为子项目一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中“附件六:(略)
3.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中补充“投资合作人须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投资合作协议》或《一体化项目合同》等任意一份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略)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对乙方能够及时足额提供支持资金和丙方能够按合同约定参与土地竞拍等合同履约行为进行担保(具体详见合同约定;若因不能履约导致项目合同终止,招标人将全额提取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担保期限至子项目一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止(到期后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4.补充上传修改完善后的《投资合作协议》和《一体化项目合同》,以此份为准。
5.补充上传电子章授权委托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详见随附电子文档。
6.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
三、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