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海县观澜雅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宁海县西店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略)%,项目业主为宁海县北滨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北滨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协助办理各类产权证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包括:
(1)工程设计范围:(略)
(2) 工程施工范围:(略)
(3) 材料(设备)采购范围:(略)
(4)工程竣工验收,专项验收(含环保、规划、消防、防雷、卫生、交警、人防、绿化、通水、通电、通气、通邮等职能部门的所有专项验收),工程移交,结算审计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协助办理各类产权证,质保期的保修服务等及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5) 总承包管理服务:(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施工质量要求:(略)
设计质量要求:(略)
安全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二)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3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略)
3.4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略)
3.5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略)
3.6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除施工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外其他不得互相兼任,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略)年1月、2月、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略)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