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馆库房密集架和配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更正日期:(略)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其他补充事宜
疑问一、关于磋商文件“二、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略)
回复:(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略)
3、根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略)号第二十二条:(略)
4、根据《档案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技术要求》(DA/T (略)—(略)):(略)
本项目主要采购智能密集架,需要运用现代化技术能力实现定位引导、语音播报功能-密集架操作及报警信息、状态显示功能、查询定位功能。运用单麦克风语音识别控制装置可以实现语音控制定位引导,运用3D图形化、动画可以提供可视化界面进行状态显示和查询定位,更加直观醒目,均便于库房密集架操作,有利于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实现库房智能管理,提高档案库房智能化、现代化水平。按磋商文件执行。
疑问二、(1)关于磋商文件“评分细则”“供应商认证”中提出“2、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 分。3、供应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 分。”的疑问,本次招标为货物类采购,采购需求并不涉及数字化和信息化,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这些认证与本次货物类采购毫无关联, 应当删除该项不合理要求。建议修改为:(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关于磋商文件“评分细则”“人员配置”中提出“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信息安全工程师得1 分。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负责人或施工人员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初级及以上档案资格证书,每提供1 人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的疑问,本次招标为货物类采购,不涉及档案数字化和信息化,磋商文件提出这些人员证书与本次货物类采购无关。 且证书的颁发机构和从事行业有特定限制。建议修改为:(略)
回复:(略)
2、根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略)号第三十七条:(略)
3、根据《档案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技术要求》(DA/T (略)—(略)):(略)
4、根据《档案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规范》(DA/T (略)—(略)):(略)
本项目主要采购智能密集架,包含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不仅是单个货物,还应具备档案信息管理功能,是软硬件集合的整体系统,需要供应商熟悉档案行业相关规范及要求,具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和信息安全技术能力,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及信息安全,从而提高档案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后续需要供应商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支持。按磋商文件执行。
采购文件中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